
ICS 17.220.20 N 2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7676.6—2017 代替GB/T7676.6—1998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
第6部分:电阻表(阻抗表)和
电导表的特殊要求
Direct acting indicating analogue electrical measuring instruments and their accessoriesPart 6:Special requirements for ohmmeters(impedance meters)
and conductance meters
2017-09-07发布
201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家标准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
第6部分:电阻表(阻抗表)和
电导表的特殊要求 GB/T 7676.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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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网址:www.spc.org.cn 服务热线:400-168-0010 2017年9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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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66·1-56426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GB/T7676.6—2017
前言
GB/T7676《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由以下九个部分组成:一第1部分:定义和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一第3部分: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特殊要求;一第4部分:频率表的特殊要求:一第5部分:相位表、功率因数表和同步指示器的特殊要求一第6部分: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的特殊要求;一第7部分:多功能仪表的特殊要求; —第8部分:附件的特殊要求;
一 一
第9部分:推荐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为GB/T7676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7676.6一1998《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第6部分:电阻表(阻
抗表)和电导表的特殊要求》。
与GB/T7676.6一1998相比,变化较大。采用不确定度代替误差,调整了标准结构,修改了多个条款,具体的变化参见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4)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计量
中心、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迪克森电器有限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德力西集团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计量中心、国家电工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南仪表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比利仪表有限公司、上海英孚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深圳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厂、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源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凯益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新军、李道民、刘献成、陈波、白泰、秦国鑫、裴茂林、申莉、薛德晋、丁振、 袁慧、刘沛、蔡毅、刘鹃、陈闻新、郑元豹、黄建钟、甘依依、周丽霞、李荣平、郑孟霞、林晓龙、吴维德、 刘丹、靳绍平、李冀、刘复若、赵锦锦、王伟能、崔涛、郭小广、霍建华、来磊、邵凤云、王念莉、冯学礼、 侯兴哲、王三强、赵铎、曾仕途、毕伟、陈双杰、陈乃恩。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7676.6—1987,GB/T 7676.6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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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676.6—2017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
第6部分:电阻表(阻抗表)和
电导表的特殊要求
1范围
GB/T7676的本部分规定了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分级、通用技术要求、信息、标志和符号、包装和贮存以及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本部分也适用于当附件与仪表连用并在组合状态下进行调整时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与附件的
组合。
本部分也适用于其分度线与输人电量的关系为已知,但不直接对应的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
本部分也适用于在其测量和/或辅助电路中具有电子器件的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本部分不适用于绝缘电阻表、接地电阻表。 本部分不适用于另有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的特殊用途的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676.1一2017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第1部分:定义和通用要求 GB/T7676.9一2017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 第9部分:推荐的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7676.1一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分类、分级和符合性
4.12 分类 4.1.1按工作方式和特征分类
仪表按其工作方式和特征分为:
电阻表;一阻抗表;一电导表。
4.1.2按使用方式分类
按GB/T7676.1—2017中4.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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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676.6—2017
4.1.3 :按环境条件分类
按GB/T7676.1—2017中4.1.3的规定。 4.1.4 按机械条件分类
按GB/T7676.1—2017中4.1.4的规定。 4.1.5按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按GB/T7676.1—2017中4.1.5的规定。 4.1.6按电阻的测量方式分类
分为两端法和四端法。 4.1.7按标度尺特性分类
分为线性标度尺仪表和非线性标度尺仪表。
4.2 2分级
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应按下列等级指数表示的准确度等级分级: 0.05,0.1,0.2,0.5,1,1.5,2,2.5,3,5,10,20。
4.3 与本部分要求的符合性
按GB/T7676.1—2017中4.3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参比条件 5.1.1 影响量的参比条件按GB/T7676.1一2017中表1的规定。 5.1.2GB/T7676.1一2017中表1有关纹波、畸变、峰值因数和频率的要求不适用于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 5.2 基本不确定度极限、基准值 5.2.1基本不确定度极限
按GB/T7676.1—2017中5.2.1的规定 5.2.2 :基本不确定度限值与准确度等级的关系
按GB/T7676.1—2017中5.2.2的规定。 5.2.3基准值 5.2.3.1非线性标度尺的电阻表、阻抗表为仪表指示值
等级指数用GB/T7676.1一2017中表6规定的符号E-3标志。 5.2.3.2 2线性标度尺的电导表为仪表指示值。
等级指数用GB/T7676.1一2017中表6规定的符号E-10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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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676.6—2017
5.3标称使用范围和改变量 5.3.1标称使用范围 5.3.1.1 按GB/T7676.1—2017中5.3.1的规定。 5.3.1.2GB/T7676.1一2017中表2有关纹波、畸变、峰值因数和频率的要求不适用于电阻表和电导表,畸变和峰值因数的要求适用于阻抗表 5.3.2改变量极限 5.3.2.1按GB/T7676.1—2017中5.3.2的规定。 5.3.2.2 GB/T7676.1一2017中表2有关纹波、畸变、峰值因数和频率的要求不适用于电阻表和电导表,畸变和峰值因数的要求适用于阻抗表。由畸变和峰值因数引起的改变量应不大于其准确度等级允许的范围。 5.3.2.3用电池为电源的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当电池电压和内阻为制造厂所规定的范围内的任意值时,均应能正常工作。按制造厂规定进行初调后,由电池特性变化所引起的改变量应不大于其准确度等级允许的范围。 5.3.3确定改变量的条件 5.3.3.1按GB/T7676.1—2017中5.3.3的规定。 5.3.3.2间断使用的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应在预处理(如有时)后立即测量其改变量。 5.4工作不确定度、系统综合不确定度和改变量
按GB/T7676.1—2017中5.4的规定。 5.5电的要求 5.5.1介电强度和其他安全要求
按GB/T7676.1—2017中5.5.1的规定。
5.5.2自热
5.5.2.1 自热GB/T7676.1一2017的要求不适用于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 5.5.2.2 2对于间断工作的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连接后的工作时间应不超过5min, 5.5.3允许过负载
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对允许过负载没有要求。 5.5.4极限工作温度范围
按GB/T7676.1—2017中5.5.4的规定。 5.5.5偏离零位
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对偏离零位没有要求,
5.5.6电磁兼容性要求
GB/T7676.1一2017中5.5.6不适用于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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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676.6—2017
5.6 结构要求 5.6.1通用的结构要求
按GB/T7676.1—2017中5.6.1的规定, 5.6.2 阻尼
按GB/T7676.1—2017中5.6.2的规定, 5.6.3 防接触封印
按GB/T7676.1—2017中5.6.3的规定。 5.6.4标度尺 5.6.4.1 标度尺分度
按GB/T7676.1—2017中5.6.4.1的规定 5.6.4.2 分度数字
按GB/T7676.1—2017中5.6.4.2的规定 5.6.4.3 偏转方向
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的偏转方向不规定。 5.6.4.4 测量范围限值 5.6.4.4.1 按GB/T7676.1—2017中5.6.4.4的规定 5.6.4.4.2 2对非线性标度尺的电阻表,测量范围限值识别不应采用省略测量范围以外细分度的方法 5.6.4.4.3 测量范围至少应为标度尺长的50%。 5.6.5 止档和超量限指示
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对被测量止档和超量限指示没有要求。 5.6.6 优选值
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确定。 5.6.7 机械的和/或电的调节器
按GB/T7676.1—2017中5.6.7的规定。 5.6.8 :机械力作用的影响
按GB/T7676.1—2017中5.6.8的规定。 5.6.9 耐机械应力
按GB/T7676.1—2017中5.6.9的规定 5.6.10 耐热和阻燃
按GB/T7676.1—2017中5.6.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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