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150.99 H 6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4503—2017
管
钨
Tungsten tubes
2018-04-01实施
2017-09-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34503—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北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方科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国辉、王铁军、陈锦、李强、刘桂荣、陈飞雄、聂祚仁、杨建参、章德铭、杜铁路。
一
GB/T34503—2017
钨
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钨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
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粉末冶金法生产的钨管。产品可应用于石英玻璃连熔炉、蓝宝石长晶炉、高温烧结炉
的发热体、熔料器及热场部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850致密烧结金属材料与硬质合金 密度测定方法 GB/T4324(所有部分) 钨化学分析方法
要求
3
3.1月 牌号和供货状态 3.1.1产品牌号为FWG-1。 3.1.2产品供货状态分为“烧结态”和“烧结机加工态”两种供货状态。 3.2 化学成分
W含量用杂质减量法计算,且不应低于99.95%。杂质含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
含量(质量分数)
含量(质量分数)
含量(质量分数)
含量(质量分数)
元素
元素
元素
元素
不大于 0.007
不大于 0.002 0.006 0.005
不大于 0.003 0.005 0.002
不大于 0.001 0.001 0.01
Al Fe Ca
Mg Ni Si
Pb Bi c
0
3.3 产品形状
产品的形状见图1。
1
GB/T 34503—2017
图1钨管形状
3.4尺寸 3.4.1 烧结态产品的尺寸规格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单位为毫米
外径允许偏差 允许椭圆度 ±2
外径
壁厚允许偏差
高度允许偏差
外径Φ
壁厚8
高度H
±2 ±2 ±2 ±3 ±3 ±4
±3 ±7 ±8 ±9 ±9 ±10
30~100 >10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700 注1:椭圆度为钨管端面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 注2:需方若有特殊需要,经双方协商,可提供其他规格的钨管。
<2 <3 <5 <8 <13 <16
8~15 12~20 15~20 15~30 15~30 20~30
<200 <500 <800 <1 200 <1 200 <1 200
±2 ±3 ±5 ±10 ±13
3.4.2烧结机加工态产品的尺寸及允许偏差按合同(或订货单)或技术图样要求执行, 3.5密度
产品密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2
GB/T34503—2017
5.4 检验结果的判定 5.4.1 化学成分检验不合格时,允许加倍取样进行重复检验,若仍有结果不合格,判为该批不合格。 5.4.2 密度、尺寸、表面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判为单件不合格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
6.1 标志 6.1.1 检验合格的产品应附有标签或标牌,其上注明:
a) 产品名称; b) 产品规格; c) 产品编号和批号; d) 供货状态。
6.1.2 产品包装箱上应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产品牌号和批号; d) “勿抛掷”“防潮”的标志或字样
6.2 包装、运输、贮存 6.2.1 产品装人垫有防震、防潮材料的木箱内,用软物将木箱塞紧。产品不用木箱包装的,需用软塑料纸包裹,然后固定在结实的支撑架上,保证产品稳定 6.2.2产品在运输中应注意防震、防潮、防压、防止二次污染。 6.2.3 需方如对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6.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产品规格; d) 供货状态 e) 产品数量; f)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g) 本标准编号; h) 包装日期。
7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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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所列产品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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