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DC
CJJ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37-2012
P
备案号J1353-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 发布
2012-05-01 实施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CJJ 37 - 2012 (2016年版)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冏12年5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6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19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局部修订的条文,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
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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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厂20157274 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门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
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形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
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
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
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