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DC
CJJ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45- 2015
P
备案号J627-201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urban road
2015 -11 -09 发布
2016 - 06 -01 实施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時告
第94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
45-2015,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I45- 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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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照明
标准;4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5照明方式和设计要求; 6照明供电和控制;7节能标准和措施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部分术语和符号章
节;适当调整了次干路和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调整了部分节能标准和措施;增加了光源和灯具选择规定;调整了与道路相关场所照明要求中的部分内容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和节能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上海市路灯管理中心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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