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1. 120 ;75. 180. 20 G 92 备案号:37913—2013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380—2012
液-固微旋流分离器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for solid-liquid mini-hydrocyclone
2013-03-01实施
2012-11-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 4380—2012
目 次
前言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3 4.
-
分类与命名 4. 1 分类
....
4. 2 命名 4.3 型式与基本参数 5要求 5. 1 基本要求 5. 2 材料要求 5. 3 微旋流芯管加工制造要求 5. 4 技术要求 6 试验方法
.
......
.
..
..........
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2出厂检验· 7.3型式检验 7.4判定规则 8标志、出厂文件及包装 8.1 标志 8.2出厂文件及包装
11
11R
.+.
-.1
I
1
HG/T 4380—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华畅环保设备发展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化工机械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强、汪华林、吕文杰、张艳红、许德建、马良、崔馨、黄渊。
目
HG/T 4380—2012
进门
溢流 + 中
溢流
溢流
进口
进口
进口
底流 d)
底流 a)
底流 b)
底流 c)
注:图a)为用于低浓度下单管进料结构的微旋流器;图b)为用于高浓度下多管均布下部进料结构的微旋流器;图c)为用于高浓度下多管均布进料结构的微旋流器图d)为用于高浓度下单管进料结构的微旋流器。
图 1 液-固微旋流器结构表 1 液-固微旋流器结构参数
进口物料固含量/(mg/L) 微旋流芯管安装方式
0~500 水平、倾斜、立式
500 ~~ 2 000 2 000~~5 000 1 5 000~-10 000 10 000~100 000
倾斜、立式
立式单管、多管均布
单管 Λ80 椭圆、锥形
外壳进口结构
进口管距下隔板距离/mm 外壳底流出口封头形式
<30 锥形
溢流管
EA —外壳上隔板
进[管
一锥段
3 A 外壳下隔板
底流管
图 2 微旋流分离芯管结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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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微旋流芯管结构参数
项目
参数
微旋流芯管公称直径/mm
35
30
25 单锥、双锥
20
10 单锥 0°~8° 2
15
芯管结构锥度
0°~12° Λ3
0°~ 18° 6
底流口与锥段连接处直径/mm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微旋流器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2材料要求
微旋流器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规定。微旋流芯管锥体段宜内衬耐磨材料。微旋流芯管在不降低产品使用性能和保证加工质量的条件下,允许采用代用材料。 5. 3 微旋流芯管加工制造要求
微旋流芯管内工作表面应光滑、平整,加工制造要求见表3规定。
表 3 微旋流芯管加工制造要求 35
15 ≤1.6 ≤0. 08
20
30 《3.2 ≤0.10
25
微旋流芯管公称直径/mm 内工作表面粗糙度/μm 微旋流芯管同轴度要求/mm
10
5.4技术要求 5.4.1 分散相出口的分流比可调,调节范围为0 %~20 %。 5.4.2微旋流芯管可拆、可换。 5.4.3微旋流芯管的底流管可拆、可换。 5.4.4微旋流芯管与上下隔板固定部位分别为溢流管处与锥段处。 5.4.5正常工作状态下,微旋流芯管除底流管外非金属部件使用寿命应不少于 3年,金属部件的使用寿命不小于6年。 5.4.6微旋流器外壳的设计、制造按 GB 150 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微旋流器外壳主要尺寸采用常规仪器测量。 6. 2 微旋流器外壳水压试验按GB150水压试验的要求。 6.3微旋流芯管锥角采用计算法得出。 6.4微旋流芯管内工作表面粗糙度检验按GB/T 15056和GB/T 6060.2的规定。 6.5微旋流芯管同轴度检验符合JB/T7557的规定。 6.6微旋流器分流比采用常规流量计测试计算得出。 6.7非金属部件的使用寿命采取用户抽查确定。 7 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液-固微旋流器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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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出厂检验 7.2.1每台微旋流器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每台微旋流器的微旋流芯管检验数量不得低于该台微旋流器微旋流芯管总数的10%,不足1根的按1根计算。微旋流芯管检验在微旋流芯管与微旋流器外壳组装前进行。 7.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a)微旋流器外壳主要尺寸检查; b) 微旋流器外壳外观质量检查,采用肉眼观测; c)微旋流器外壳水压试验; d)微旋流芯管同轴度、内工作表面粗糙度检验。
7.3型式检验 7.3.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产品的型式检验可在设备制造厂家进行随机抽样试验或现场实测,抽样数不少于两台套。
新产品及新规格产品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 因产品结构、工艺或主要材料的更改,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连续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产品正常生产,每三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a)
7.3.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
a) 水压试验。按照 GB 150水压试验的要求。 b)连续相中分散相浓度。按照相关浓度测试标准的要求,参考 GB/T 11901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c) 分流比。采用常规流量计测试计算。
7.4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结果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任一项目检验不合格则应加倍抽样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8标志、出厂文件及包装 8.1 标志
每台产品应在醒目部位设置耐腐蚀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其上应标明: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制造日期及产品编号; d) 额定处理量、设备承压等级、额定适用温度; e) 设备净重; f) 执行标准。
8.2出厂文件及包装 8. 2. 1 每台产品出厂应携带下列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液-固微旋流分离器结构示意图; d) 安装基础图和系统连接示意图; e)产品配备件清单。
8.2.2包装应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免受损伤和不丢失附件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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