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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45/003-2012
备案号:J1222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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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
of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发布
2012-12-30 实施
2012-11-3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
of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DBJ45/003—2012
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施行日期:2012年12月30日
2012南宁
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通知
桂建标[2012]7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由我厅提出,并由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编,广西墙
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参编的广西地方标准《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已获专家评审通过,现予批准发布。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DBJ45/003一2012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该标准自2012年11月30日发布,2012年12月30日起
实施。
其中,第4.2.2、4.2.3.3、4.2.5、4.2.7、5.1.1、5.4.21、2、
3、5、6)、5.4.3、5.4.5、5.4.10、5.4.12、6.3.2(3、4、5、6、7、 8)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DB45/T392一200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27日
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2]18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送<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广西省工程建
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桂建函【2012】13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2221一2012。其中,同意第4.2.2、4.2.3.3、4.2.5、4.2.7、5. 1.1、5.4.2(1、2、3、5、6)、5.4.3、5.4.5、5.4.10、5.4.12、6.3.2(3、 4、5、6、7、8)条(款)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
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2年12月24日
前言
为了更好地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530号)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531号),结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45/T392一2007执行以来的情况,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关于同意<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等23项标准列入我区201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桂建标【2011]20号)要求,对规范进行修订。
本规范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定义;室内环
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电气节能设计;建筑节能设计审查。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修订为强制性地方标准; 2.修订4.2.3.3条为强制性条文; 3.修改4.2.13条当量附加热阻值,并增加了注3; 4.修改5.3.19和5.3.30条,修改为非强制性条文; 5.改原“建筑照明节能设计”一章为“电气节能设计”; 6.增加6.2供配电系统节能设计; 7.增加6.3.2条通用房间照明功率密度值规定; 8.增加6.3.3条利用天然光的照明设计说明; 9.增加6.3.5条有关高效光源说明; 10.改原“8.5维护与管理”为“6.5计量、维护与管理”;增加
6.5.1~6.5.4条计量规定;
11.表7.6.2一6增加设备用房照明功率密度审查要求; 12.取消DB45/T392一2007中第9.6.1条i点“主要的通风、
空调风系统阻力计算”;
13.附录E选用广西外墙构造典型做法和热工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