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81.040.01 N 6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211—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过滤漏斗
Laboratory glasswareFilter funnels
(ISO4798:1997,NEQ)
2011-12-30 发布
2012-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8211—2011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ISO4798:1997《实验室玻璃仪器 过滤漏斗》编制,与ISO4798:1997
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玻璃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盐城市玻璃仪器二厂、国家轻工业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汝祝、许文华、袁春梅、梁叶。
I
GB/T28211--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过滤漏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实验室用的玻璃过滤漏斗的分类和结构、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过滤漏斗可与其他一般玻璃仪器组装使用,如烧瓶、容量瓶。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实验室使用的玻璃过滤漏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6582玻璃在98℃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 GB/T15726玻璃仪器内应力检验方法
3分类和结构
3.1分类
产品按造型可分为标准短颈三角过滤漏斗、标准长颈三角过滤漏斗、筒形过滤漏斗。 3.2结构 3.2.1标准短颈三角过滤漏斗
滤碗为夹角60°的圆锥形,在滤碗中心位置下面,焊接一根细玻璃管,管的尾端磨成约45°角,如图1a)所示。 3.2.2标准长颈三角过滤漏斗
滤碗为夹角60°的圆锥形,在滤碗中心位置下面,焊接一根细玻璃管,管的尾端磨成约45°角,如图1b)所示。 3.2.3筒形过滤漏斗
滤碗为圆筒形,在滤碗的圆形底部中心位置下面,焊接一根细玻璃管,管的尾端约为45°角,如图1c)所示。
1
GB/T 28211--2011
D
滤碗
60
2
St
S
d
斗颈
滤碗
45'7
a)
D
A
滤碗
S
S
斗颈
45
c)
3
斗颈
45°
b)
图1过滤漏斗结构图
4规格尺寸
4.1标准短颈三角过滤漏斗的规格,见表1。
2
GB/T28211—2011
表1 标准短颈三角过滤漏斗的规格
单位为毫米
规格尺寸及公差
项 目
60
75
30
40
50
90
100
漏斗口径D 30±1.5 40±1.5 50±2.0 60±2.0 75±2.0 90±3.0 100±3.0 斗颈外径d 6.0~7.0 6.0~7.0 6.5~7.5 7.0~8.0 8.0~9.0 10.0~11.0 11.0~13.0
1.0~1.5 1.0~1.5 1.0~1.5 1.0~1.5 1.0~1.5 1.0~1.5 1.0~1.5 30±3.0
斗颈壁厚S 斗颈长h 滤碗厚度S 1.0~2.0 1.0~2.0 1.0~2.0 1.0~2.5 1.0~2.5 1.5~3.0 1.5~3.0
40±3.0
50±5.0
60±5.0
75±5.0
90±5.0
100±5.0
规格及尺寸公差 180
项 目
120 120±4.0
150 150±4.0
210 210±4.0
240 240±5.0
300 300±5.0 26.0~28.0 2.0~4.5 200±15.0 3.0~7.0
漏斗口径D 斗颈外径d 斗颈壁厚S: 斗颈长h 滤硫厚度S 1.5~3.5 2.0~4.0 2.0~5.0 2.5~6.0 3.0~7.0 注:其他规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180±4.0
13.0~15.0 16.0~18.0 18.0~20.0 21.0~23.0 24.0~26.0
2.0~4.5 180±15.0
1.5~2.5
2.0~3.0
2.0~3.5
2.0~4.5
120±8.0
140±10.0
150±10.0
160±15.0
4.2 标准长颈三角过滤漏斗的规格,见表2。
表2标准长颈三角过滤漏斗的规格
单位为毫米
规格及尺寸公差 60
项 目
50 50±2.0 7.0~8.0 1.0~1.5 150±3.0 1. 0~1.5 1.5~2.0
75 75±2.0 8.0~9.0 1.0~1.5 150±3.0 1.0~2.0 2.0~2.5
90 90±2.0 10.0~11.0 1.0~1.5 150±3.0 1.5~2.5 2.5~3.0
漏斗口径D
60±2.0 8.0~9.0 1.0~1.5 150±3.0 1.0~2.0 2.0~2.5
斗颈外径d 斗颈壁厚S 斗颈长h
管制压制
滤碗厚度S
注:其他规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4. 3 简形过滤漏斗的规格,见表3。
3
GB/T28211—2011
表3 3筒形过滤漏斗
单位为毫米
规格及尺寸公差 32×75 32.0±1.5 75.0±2.0 1.0~2.0 7.0~8.0 1.0~1.5 150.0±8.0
项 目
20×60 20.0±1.5 60.0±3.0 1.0~2.0 6.0~7.0 1.0~1.5 120.0±5.0
25×65 25.0±1.5 65.0±2.0 1.0~2.0 6.0~7.0 1.0~1.5 130.0±5.0
38×80 38.0±2.0 80.0±5.0 1.0~2.5 7.0~8.0 1.0~1.5 160.0±8.0
40×80 40.0±2.0 80.0±5.0 1.0~2.5 8.0~9.0 1.2~1.7 160.0±8.0
漏斗口径D 漏斗滤碗长h 滤碗壁厚St 斗颈外径d 斗颈厚度Si 全长H 注:其他规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5 技术要求
5.1 材质
一般用透明的钠钙硅玻璃制造,根据用户的需求,过滤漏斗也可用硼硅酸盐玻璃制造。 5.2 理化性能 5.2.1 内应力
双折射的光程差≤180nm/cm。 5.2.2 耐水性能
耐水等级应达到GB/T6582的HGB3级。 5.3外观缺陷
漏斗的表面和内层不允许有薄皮气泡、密集的条纹存在,径长小于0.5mm能目测到的缺陷在 10mm×10mm面积内不得多于3个,径长大于0.5mm小于表中规定的同种规格范围放宽一倍,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缺陷存在,其允许范围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外观缺陷
规格项 径长 径长 径长 径长 径长 径长 径长 径长 径长 径长目 mm 个数 mm 个数 个数 mm 个数 mm 个数 mm 个数 mm 个数 mm 个数气泡 2. 0 2. 5 2.5 3, 0 3. 5 6.0 8. 0 10.0 石 0. 5 节
30 mm 40mm 50 mm 60 mm 75 mm 90mm~ 120mm~ 210mm 240mm 300mm
100mm 150mm
个数
个数
mtm
mm 3 12.0 4 15.0 5
mm
2
2
2
2
2
3
2
结
0. 5 1 1. 0 1 1. 0 1 1. 0 1 1. 0 2 1, 5 2 2. 0 2 2. 0 2 2. 0 2
1
瘤 1. 0 1. 0 1. 0 2 1. 0 1.5 3 1. 5 3.0 4. 0 4. 0
2
3
3
3 4.0 3
2
3
3
4
GB/T28211—2011
5.4结构 5.4.1滤碗
过滤漏斗滤碗的边缘应熔光、磨砂或卷边,不应妨碍滤纸放置,标准三角过滤漏斗的碗壁呈60°+ 夹角,筋纹漏斗或凸槽至少有3条,且围绕滤碗均匀分隔。
5.4.2滤颈
滤颈应垂直,下口应磨成约45°角,斜口边倒角或熔光。
6试验方法
6.1规格尺寸
用最小分度值为0.02mm的卡尺测量。 6.2外观缺陷及结构
目测或用最小分度值为0.02mm的卡尺测量。 6.3内应力
按GB/T15726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6.4耐水性
按GB/T658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7检验规则
7.1抽样方案及判定
采用GB/T2828.1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IL)为Ⅱ,接收质量限(AQL)为6.5。 7.2批量
同一时间所交付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作为一批,但不得少于100支。 7.3检验项目的分类 7.3.1A类项目为耐水性。 7.3.2B类项目为规格尺寸、规格要求、内应力。 7.4出厂检验
检查项目为B类项目。 7.5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A类、B类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GB/T 28211—2011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e) 有关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 产品标志
产品上应有清晰易见的永久性标志,包括: a) 生产企业注册商标或经销商标专用标签 b)规格。
8.1.2 包装箱标志
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的有关规定,并标明以下各项: a)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b) 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商标; c) 生产企业地址、电话; d) 采用标准编号。
8.2 2包装 8.2.1 内包装
内包装用纸盒,并附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员工号。 8.2.2 外包装
外包装应符合GB/T6543有关要求。 8.3运输
本产品可用任何工具运输,运输时要有防雨、雪措施,装卸时不应抛掷。 8.4贮存
包装后的产品应室内贮存,不应与强酸、强碱、氟化物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