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37. 100. 10 J 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8385—2012
印刷机械 锁线机 Printing machinery-Drilling and sewing machine
2012-10-01实施
2012-05-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8385—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印刷机械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印刷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紫光机械有限公司、上海紫宏机械有限公司、温州市鑫光机械有限公司、
北京印刷机械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精密达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平湖英厚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捷、刘建辉、徐永才、刘玉智、方培巧、屠孝云、张爱云、谢士根、方志林、
马祖达、刘锋。
T
GB/T 28385—2012
表1 (续)
项目内容装订速度/(帖/min)
基本参数 ≥100(自动型) ≥85(半自动型) 4十4(自动型)一(半自动型) ≤20(自动型) ≤25(半自动型)
最多套页数/张
针距/mm
≥7
最多针组数/个
3.3 型号和名称
锁线机的型号编制和名称应符合JB/T3090的规定。
4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4 锁线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 传动系统应运转平稳,工作正常,所有零部件动作应协调准确,无异常传动声响。 4. 1.3 润滑系统应油路畅通,保证供油正常,油压装置密封可靠,无明显漏油现象。 4.1.4 气动系统气路畅通,无漏气现象。 4.1.5# 操作机构应灵敏可靠,执行机构动作应协调准确,应无卡阻与自发性移动。 4.1.6$ 轴承工作温升不应大于35℃。 4.1.7 自动型整机噪声不应大于85 dB(A);半自动型整机噪声不应大于82 dB(A)。 4.25 安全要求 4.2.1用手盘动机器时,电动机不应启动。机器的启动应在系统完全处于安全状态下才能进行。 4.2.2对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可移动式防护装置或其他安全防护方法。开启移动式防护罩时,机器应能止-动操作低速运行或停止运行。 4.2.3操作部位、调整部位与经常维护保养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应与电气控制装置联锁。 4.2.4f 制动装置应可靠、正确、灵活。 4.2.57 在传动装置、输送链等处应有过载保护装置。 4.2.6应配备声音或灯光报警装置,在每个操作与关键位置应安装紧急停车装置。 4.3电气要求 4.3.1电气系统应布线整齐,排列有序、接头牢固;各种标识应齐全、清晰和正确,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4728(所有部分)的规定。 4.3.2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按GB5226.1-2008中8.2.1的要求连接到保护联结电路上,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5226.1—2008中8.2.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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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在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间施加500 Vd.c时,测得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 Mα。 4.3.4在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之间施加1 000V的电压、时间近似1 s,不应出现击穿放电现象。 4.4控制性能 4.4.1自动型锁线机的控制系统应保证从搭页、锁线、分本、出书连续自动完成。 4.4.2锁线机应具有自动完成割线分本功能。 4.4.3当自动型锁线机发生缩帖、断线、脱针、轧书等故障时,机器应报警并自动停车。 4.5成品质量 4.5.1以针孔计漏订数不应大于0.3%。 4.5.2书芯的书背面平面度误差应<1 mm。 4.5.3书芯定位端面的缩帖误差平锁应<1 mm,交错锁应≤2.5 mm,合格率应高于 99%。 4.5.4装订好的书芯打开时,书帖上的折缝离开针孔中心的距离不应大于1 mm,合格率应高于 99.7%。 4.5.5表示书芯装订得紧密程度的松弛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书芯的松弛值
单位为毫米
松弛值
书芯厚度 >11~20 >20~30 >30~40 >40~50 >50~60
平锁 3~5 5~8 8~10.5 11~14 13~16
交错锁 3~4.5 5~7.5 8~10.5 11~14.5 14~17
4.6外观质量 4.6.1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锈蚀、磕碰和明显划痕等缺陷。 4.6.2外露非加工表面不应有凸瘤、凹陷和气孔等有损美观的缺陷。 4.6.3涂漆层应牢固,表面平整光滑,色泽一致,不应有起层、起泡、流挂等现象。 4.6.4外露件镀层应细致、均匀,不应有明显剥落、起泡、针孔、麻点与局部无镀层等缺陷。 4.6.5外露液压、气动等管道布置应整齐有序,固定牢靠,管道不准许产生扭曲、折叠等现象。 4.6.6安全防护罩应表面平整,棱边挺直,间隙均匀,圆弧光滑,不应有凸起、凹陷和翘曲等现象。 4.6.7标牌应平整、光洁,配置应合理、牢靠,不应有铆裂、偏斜、卷边等缺陷。 4.7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4.7.1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T 9969 的规定。 4.7.2产品合格证的编写应符合GB/T14436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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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噪声测量
开动锁线机所有噪声源,在最高装订速度下空运转,用普通声级计测量机器四周的A声压级噪声。
噪声测量点水平位置(见图1),噪声测量点距地面高度为1.5 m,距机器四周外轮廓线1m处,测量点之间的距离为2 m左右,图示测量点为参考点,可根据测量轨迹长短增加或减少测量点,其中第 i点为巡回测量最大噪声点,各测量点噪声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锁线机的噪声值。
噪声测量点
巡回测量最大噪声点
S
测量点轨迹线机器轮廓线
1 m
_1m
¥
X-
= 1
图1噪声测量点位置图
5.7外观质量检查
目视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每台产品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1.2每台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应符合4.1.1~4.1.6、4.2、4.3、4.4.1(自动型锁线机)、4.4.2、4.4.3 (自动型锁线机)、4.5(用常规幅面试验)、4.6的规定。若有一项不合格,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6.1.3每批产品抽一台出厂检验时应符合 4.1.7、4.5.1~4.5.4(用极限幅面试验)、4.7的规定。若有一项不合格,应再抽两台进行检验;如仍有不合格,则应对该批产品逐台进行检验。 6.2型式检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和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一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d)连续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发生较大差异时。
6.2.2型式检验项目应按第4章规定的内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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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 标志 7.1.1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内容至少应包括:
a) 制造厂名称、产品原产地; b)产品型号、名称; c)j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d)j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e) 出厂编号; f) 出厂日期。
7.1.2对易造成人体伤害的位置应设置符合GB2894的安全标志。如:当心触电、注意安全、当心机械伤人、当心烫伤等标志。 7.1.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7.1.4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 6388的规定。 7.2包装 7.2. 1 锁线机出厂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7.2.2装箱前机件、工具备件、附件的外露加工面应进行防锈处理,应符合 GB/T 4879 的规定。 7.2.3每台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下列随机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含总装箱单和分装箱单)。
7.2.4产品分多箱包装时,随机文件应放在主机箱内,分装箱单应放在相应的包装箱内。 7.3运输
产品在运输起吊时,应按包装箱外壁箱面的标志稳起轻放,防止碰撞。 7.4 贮存 7.4.1产品包装箱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受潮。室外贮存时应有防雨措施。 7.4.2贮存期超过一年应在出厂前进行开箱检验,若包装损坏影响产品出厂时应更换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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