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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947—2010/IS09033:1989
铝土矿
散装料水分含量的测定
Aluminium ores--Determination of the moisture content of bulk material
(ISO9033:1989,IDT)
2011-09-01实施
2010-12-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中华人民共 和 国
国家标准
铝土矿
散装料水分含量的测定 GB/T25947—2010/ISO9033: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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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字数17千字 2011年6月第一版 2011年6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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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66·1-42541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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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5947—2010/ISO9033:1989
前言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9033:1989(E)《铝土矿 散装料水分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元克、张树朝、路霞、龙志华。
GB/T25947—2010/ISO9033:1989
铝土矿
散装料水分含量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土矿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从散装铝土矿(例如舱料和堆料)中所取样品水分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附录A规定了由于样品的粘结或潮湿而难于筛分、压碎和分离时所用的方法。在这种情况
下,可对样品进行预干燥直到能顺利进行处理为止,预干燥后样品的水分可按附录A规定的步骤测定。 附录B规定了对于铝土矿交货中遇到酒水和/或降雨时的校正方法。在货物受到雨淋和/或洒水控制扬尘的情况下,铝土矿的水分可按附录B对加入的水分予以校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945—2010铝土矿取样程序(ISO8685:1992,IDT) GB/T25949--2010铝土矿样品制备(ISO6140:1991,IDT)
3原理
在强制空气循环的鼓风干燥箱中,控制温度在105℃士5℃,干燥试样至质量恒定。测量质量损失。
4仪器、设备或装置
4.1干燥盘。 4.2鼓风干燥箱:强制空气循环,能够控制温度105℃土5℃。 4.3称量设备:能精确称量试样质量至0.01%。
5取样和试样
试样应分别按GB/T25945—2010/ISO8685:1992和GB/T25949---2010/ISO6140:1991中规定的步骤取样和制备。水分试样的制备存在以下两种可能的方式:
a)对由单份试样或二次抽样制备的水分试样独立的进行制备和分析; b)> 将由单份试样或二次抽样制备的水分试样混合成总体试样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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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步骤
6.1试料
按GB/T25949—2010/ISO6140:1991规定的步骤制备的试料应装人密闭容器,并具有表1规定的最小质量。
当鼓风于燥箱(4.2)不能容纳较大量的试料时,试料可分成几份进行干燥。试料分的份数尽可能最少,注意避免水分的变化。
注:一份试料的最小质量不应小于1kg。 另一种方法是,如果所有试样或二次抽样的质量总和超过表1中给定的试料质量,为避免把大试料
拆分干燥,可以对单份试样或二次抽样水分测定分别进行。 6.2测定次数
水分测定可按以下方法之-一进行: a)分别对单份试样或二次抽样的水分试料进行分析时,应对每个二次抽样进行一次水分测定;注:如果每批货物少于四个二次抽样,每个二次抽样应制备双倍试料并进行分析。 b): 把每个二次抽样的水分试料混合成总体水分试料时,应制备四份试料,拿出两份试料进行水
分测定,同时两份试料备留。
6.3试料的干燥
打开密闭容器之前应称量容器和铝土矿试样的质量总和,称量清洁干燥的干燥盘(4.1),把铝矿石放人于燥盘中,并摊平矿石使之深度不超过表1中的规定。
把装有矿石的干燥盘、容器、盖和附着的矿石颗粒一起放入鼓风干燥箱(4.2)中,并按表1规定的最短干燥时间内保持温度105℃土5℃。
注:干燥盘应放在炉内架子上,不能放在炉底,并不应触到炉壁。 从鼓风干燥箱中取出容器、盖、干燥盘和矿石并马上称量。将容器、盖、干燥盘和矿石放回鼓风十燥
箱中,并保持温度105℃土5℃继续干燥2h。
再从鼓风干燥箱中取出容器和盖、干燥盘和矿石并马上称量。这两次称量结果之差应在表1规定的限定范围内。否则,则应重复干燥2h和称量,直至达到本标准的要求为止。当质量在规定范围内
时,记录干燥容器和盖、干燥盘及干燥矿石的质量,刷去容器上附着的矿石,并称量干燥容器和盖的质量。
表1 水分测定的要求
矿石的最大尺寸
层厚 最小质量 干燥样品连续称量之间的 称量精度 最小干燥时间
/mm 63. 0 45. 0 31.5 22. 4 16.0 11. 2
/kg 110 40 14 5 2 1
/mm 70 50 35 25 20 13
最大允许差/g
/g 10 4 1 0. 5 0. 2 0. 1
/h 16 12 8 6 4 4
110 40 14 5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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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结果的计算
>
7.1试样的水分
按式(1)计算试样的水分w(以质量分数表示):
(m+m2-m) ×100
W; =
·(1)
(m-m)
式中: mi 容器、盖和试样的原始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2-—干燥盘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3"—一容器、盖、干燥盘和试样干燥后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容器和盖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质量应精确到1g,但当样品质量达到110kg时,应精确到10g。
7.2货物的水分 7.2.1分别分析的每个份样或二次抽样的水分试样
按式(2)计算货物的水分W:
(2)
式中: k—货物缩分后的二次抽样数;
-第讠个二次抽样的质量,单位为吨(t);一第i个二次抽样(试样)水分的质量分数,%。
u;
W;
7.2.2混合成总体样品的水分样品
如果对6.2b)中双倍试样的每一份试样测定的水分差不大于0.3%(质量分数)时,可以不保留试样,并用式(3)计算货物的水分(w):
Wa+w2
w=
.·(3)
2
式中wa和wz分别为试样1和试样2的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如果Wa和wz的差值大于0.3%(质量分数)时,则对保留的两个试样进行重复测定(6.3)。如果这
些结果在0.3%(质量分数)以内合格的话,货物的水分按双份测定结果的平均值计算。
如果这两个结果差都不在0.3%(质量分数)以内时,则取四个结果,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并按保留的两个结果的平均值计算货物的水分。 7.3降雨或酒水的校正
降雨或洒水的校正应按附录B的规定步骤进行。 7.4最终结果的计算
7.2.1或7.2.2中得到的结果应计算至第三位小数,并修约至第--位小数如下: a)当第二位小数的数字小于5时,舍去此数并保留第-位小数的数字不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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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当第二位小数的数字为5且第三位小数的数字不为0时,或第二位小数的数字大于5时,则第
一位小数的数字加1; c) 当第二位小数的数字为5且第三位小数的数字为0时,舍去5并且当第一位小数的数字为0、
2、4、6、8的数字时保留不变,当第一位小数的数字为1、3、5、7、9时则加1。
8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样品必要的详细说明; b)本标准编号; c) 试验结果; d) 结果参考数; e) 测定中注意到的任何特征和可能影响结果的本标准中未规定的任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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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粘结或潮湿铝土矿的水分测定
A.1总则
由于样品的粘结或潮湿而难于筛分、压碎和分散时,可对样品预干燥直到能顺利处理为止。 矿石的干燥度不应超过吸潮点,过分干燥容易在随后处理过程中重新吸潮。对于每一种铝土矿都
应通过试验测定这个吸潮点。
A.2步骤和结果
测定试样的初始质量,均匀摊开试样,并晾干或在温度不高于105℃干燥容器中干燥。干燥后,再测定试样的质量并用式(A.1)计算预干燥水分质量分数W,:
ms - ms × 100
(A.1)
W.=
ms
式中: ms ms "- 预干燥后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根据第6章中预干燥试样制备水分测定的试样,然后根据第7章测定试样的干燥损失。根据7.3计
试样的初始质量,单位为克(g);
算额外的水分的质量分数(%)。
A.3用式(A.2)计算总水分wi:
u, = , + 10g × w:
.( A.2)
100
式中: Wj" 一试样的总水分的质量分数,%; Wp 试样预干燥水分的质量分数,%; W;. 预干燥后根据7.1得到的额外水分的质量分数,%。 用式(A.3)计算货物的水分w:
-
7
u;w
.(A.3)
>
式中: w- k 货物缩分后的二次抽样数:
-货物水分的质量分数,%;
-第i个二次抽样(试样)预干燥水分校正的水分的质量分数,%。
u;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