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33.180.01 M33
DB13
河東北 瀘省地 方 标准
DB13/T14852011
通信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
总体技术要求
2011-12-30实施
2011- 12 -13发布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3/T 1485—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中科海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伍诚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曹妃甸新区发
展改革局、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曹妃甸新区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涛、陈海、黄榜才、甄珍、吴少波、朱越杰、刘东弘、钟洪强、李智伟、高海东、李行健、金宇、李吉武、全蕾、于江。
I
DB13/T1485—2011
通信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
总体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的术语、定义及缩略语、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总体技术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通信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以下简称光纤布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311一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2一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YD/T1447—2006通信用塑料光纤 IEC61754一21纤维光学连接器接口第21部分:塑料光纤的SMI型连接器系列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 1
塑料光纤plasticopticalfiber 由高透明聚合物如聚苯乙烯(PS)、聚甲基丙烯酸甲脂(PMMA)等聚合物作为芯层材料,PMMA、
氟塑料等聚合物作为皮层材料的一类光纤 3. 2
塑料光纤交换机 plasticfiberswitch 采用塑料光纤为传输介质的光纤以太网交换机,一般为快速以太网交换机(100M)。
3. 3
电信间telecommunicationsroom 放置电信设备、电缆和光缆终端配线设备并进行缆线交接的专用空间。
3. 4
工作区 workarea 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
3. 5
信道 channel
连接两个应用设备的端到端的传输通道。信道包括设备电缆、设备光缆和工作区电缆、工作区
光缆。
1
DB13/T1485—2011
3. 6
集合点consolidationpoint 楼层配线设备与工作区信息点之间水平缆线路由中的连接点。
3. 7
楼层配线设备 floordistributor 终接水平光缆和其他布线子系统缆线的配线设备。
3. 8
连接器件 :connectinghardware 用于连接电缆线对和光纤的一个器件或一组器件。
3. 9
光纤适配器 opticalfiberconnector 将两对或-对光纤连接器件进行连接的器件。
3. 10
水平光缆 horizontalcable 塑料光纤交换机到工作区信息点之间的连接光缆。
3. 11
信息点telecommunicationsoutlet 各类电缆或光缆终接的信息插座模块。
3.12
CP光缆CPcable 连接集合点(CP)至工作区信息点的光缆
3.13
SMI连接器 号SMIconnector 满足IEC61754—21要求的塑料光纤专用连接器。
3.14 缩略语
3.14.1CP:集合点(consolidationpoint)。 3.14.2FD:楼层配线设备(floordistributor)。 3.14.3IL:插入损耗(insertionloss)。 3.14.4POF:塑料光纤(plasticopticalfiber)。 3.14.5TE:终端设备(terminalequipment) 3.14.6TO:信息点(telecommunicationsoutlet)。
系统设计技术要求
4
4.1系统设计 4.1.1系统构成
光纤布线系统采用开放式网络拓扑结构,主要由楼层配线设备(FD)、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模块(TO)、 信息插座模块和终端设备(TE)之间的工作区光纤跳线,信息插座模块至电信间塑料光纤交换机(POF Switch)的水平光缆和CP光缆、电信间的塑料光纤交换机组成,应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多媒体业务等信息的传递。光纤布线系统的构成示意见图1。
2
DB13/T1485—2011
信道
水平光缆
CP光缆
工作区光纤跳线
TE
TO
POF Switch 注: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可以设置集合点(CP点),也可不设置集合点。
CP
图1 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的基本构成示意
4.1.2 系统分级与类别
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划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塑料光纤综合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
最小传输距离(m)
信道等级 OF—25 OF—50 OF—100
光纤类型
25 50 100
A4d类、A4e类、A4f、A4g类 A4d类、 A4e类、 A4f、A4g类 A4d类、A4e类、A4f、A4g类
4.1.3 塑料光纤长度划分 4.1.3.1 光纤布线系统信道的最大长度不应大于100m。 4.1.3.2 工作区光纤跳线长度应不大于10m,当大于10m时,水平光缆长度应当减少。 4.1.3.3对于办公楼、综合楼等商用建筑物或公共区域大开间的场地,宜按开放办公室综合布线系统要求进行设计。
a)工作区光纤跳线的最大长度应不大于22m,且各段通信塑料光纤长度限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采用集合点时,集合点与电信间塑料光纤交换机之间的水平光缆长度应大于15m
b) 集合点配线设备容量宜以满足12个工作区信息点需求设置。同一个水平光缆路由不允许超过一个集合点,从集合点引出的CP线缆应终接于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或多用户信息插座上。
表2各段塑料光纤长度限值
线缆总长度(m)
水平光缆H(m)
工作区光纤跳线w(m)
100 99 98 97
90 85 80 75
10 14 18 22
4.1.4系统应用 4.1.4.1 光纤布线系统水平光缆和工作区光纤跳线应符合本标准4.3.1及YD/T1447一2006中的A4d 类、A4e类、A4f、A4g类塑料光纤的规定。 4.1.4.2同一布线信道所采用的塑料光纤类型应保持一致。 4.1.4.3为保证传输质量,宜选用产业化制造的塑料光纤及塑料光纤跳线, 4.1.4.4同一布线信道所采用的连接器件应保持一致性。 4.1.4.5 工作区信息点为光端口,应采用具有2个SMI光接口的塑料光纤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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