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Code of practice for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nts
DG/TJ08- 1202-2011
J10810 -2011
2011 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Code ofpracticefor construction
costconsultants
DG/TJ08-1202-201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1年8月1日
2011 上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泸沪建交L2011J584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批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为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
业协会主编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一1202一2011,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DG/TJ08一1202一200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建
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前言
本规范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
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交厂2008470号)文件要求,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为主编单位,会同本市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同修编完成的。
为适应建设工程投资和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一2008),对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原《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DG T108一1202一2006》(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已不适应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活动。为此,本规范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结合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活动的实践,在原“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基础上修编而成,将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的持续发展。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设计阶段;4施工发
承包阶段:5施工及竣工阶段:6工程造价鉴证及附录。
各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在使用本规范过程时有何意见和建
议,请及时函告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地址:小木桥路 683号,邮编:200032),以供修编时修改。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