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1.040.13 CCS C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3204—2023
激光修复过程环境保护要求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or laser repairing
2023-09-07发布
2023-09-07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43204—2023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污染源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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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5.1 废水排放 5.2 工业气体排放 5.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5.4 危险液体废弃物储存与处理 5.5 噪声排放 5.6 其他要求前处理和后处理要求 6.1 切削废液 6.2 化学清洗废液 6.3 热处理废弃物 6.4喷丸、喷砂废弃物 7激光修复过程要求 7.1金属蒸气和粉尘 7.2有毒元素 7.3特种作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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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320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激光修复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大陆天瑞激光表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电机学院、上海仅博激光技术有限公
司上海大学,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宁波智能机床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船舶工艺研究所、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沈阳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岳阳大陆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航空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大陆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国营川西机器厂,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水泵厂有限责任公司、襄阳航泰动力机器厂、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雷、冉兴、张忠华、焦正、龙伟民、陈永畅、樊建成、熊杰、牛建民、李欣波、阴峰、 罗克力、张源、曹胜彬、任颂赞、陈江、王文、贺春林、周武军、冯凯、姚戈、钱余昕、陈晓文、蔡乐、郑海忠、 周松、张松、吴臣亮、回丽、卢正杰、彭晓、肖久林、王娟、孙标、王帆、孙红梅、徐敏。
一
GB/T43204—2023
激光修复过程环境保护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激光修复过程环境保护的污染源辨识、基本要求、前处理和后处理要求、激光修复过程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激光修复企业环境保护。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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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弓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27946 热处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 GB/T29795 激光修复技术术语和定义 GB/T 29796 激光修复通用技术规范 GB/T 30822 热处理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GB/T 31188 化学清洗废液处理技术规范 GB/T 32125 工业废盐酸的处理处置规范 GB/T32155 袋式除尘系统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 36380 工业废硫酸的处理处置规范
术语和定义
GB/T29795、GB/T2979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污染源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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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修复过程中的污染类别、来源和危害见表1
GB/T43204—2023
表1激光修复过程中污染类别、来源和危害
类别
来源
危害
废水化学清洗废液危险液体废弃物重金属离子及有害化学成分般工业固体废物噪声油烟废气金属蒸气
前、后处理清洗废水、冷却循环废水前、后处理清洗工件酸、碱废液废硫酸、废盐酸切削废液废熔覆粉体和切屑前处理工件表面喷丸、喷砂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成分复杂,含有油蒸气、 碳、烟尘、并有多种碳氢化合物高能激光束致使部分金属气化
污染水质及土壤污染水质及土壤污染水质及土壤污染水质及土壤污染水质及土壤污染生活环境
污染大气粉尘污染
前处理工件表面喷丸、喷砂;
a) b) 高速载粉或保护气体冲击工件表面导致少量
粉尘
熔覆粉体散逸到空气中;高能激光束与熔覆粉体相互作用产生的少量飞溅物散逸到空气中
粉尘污染
某些修复工件或熔覆粉体中含铍、镉、铊和砷等剧毒元素
有毒元素
污染大气
5基本要求
5.1废水排放
清洗用水、冷却循环水等废水排放应符合GB8978的规定。 5.2 工业气体排放
生产车间气体排放应符合GB16297的规定。 5.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废金属粉末和切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宜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如果自主处置。则应符合GB18599 的规定。 5.4危险液体废弃物储存与处理
危险液体废弃物应按GB18597的规定进行储存,废盐酸和废硫酸应分别按GB/T32125和 GB/T36380的规定进行处理。 5.5 噪声排放
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 5.6 6其他要求
对于无能力自主处理的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或危险废弃物。应收集储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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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3204—2023
6前处理和后处理要求
6.1切削废液
切削废液经净化处理应达到GB8978规定的排放标准。
6.2化学清洗废液
采用酸洗碱洗对修复件表面清洁处理后,生成的化学清洗废液按GB/T31188进行净化处理,应
达到GB8978规定的排放标准。 6.3 3热处理废弃物
热处理环保技术要求按GB/T30822执行,处理后空气中有害物质应达到GB/T27946的要求。 6.4喷丸、喷砂废弃物
采用环保型喷砂房进行喷丸、喷砂处理,气体排放物应符合GB16297的规定,
激光修复过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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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金属蒸气和粉尘
激光修复区域应安装吸尘罩和抽排风装置。配置除尘系统,除尘系统应符合GB/T32155和 GB15577的规定,排放气体应达到GB16297的规定。 7.2 2有毒元素
当工件或熔覆粉体中含有毒元素时,需单独配置抽排风系统、除尘系统,悬挂警示牌,按GB18597 的规定储存。 7.3 3特种作业环境
在密闭或受限空间、高处作业时,采用移动式烟雾净化机进行通风和除尘,排放气体应达到 GB1629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