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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885-2012 燃气服务导则 含2018年第1号修改单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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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4-01-01 15: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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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GB/T 28885-2012 燃气服务导则 含2018年第1号修改单 ICS 91.140 P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885—2012
燃气服务导则 Specifications for city gas service
2013-06-01实施
2012-11-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数码防伪 GB/T28885—2012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III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基本要求 6 管道燃气供应服务
1
1
6
瓶装燃气供应服务 8车用燃气供应服务服务质量评价
7
8 10 10 13
9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燃气安全使用手册 GB/T 28885—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北京大地燃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国敬、王天锡、徐姜、王启、马长城、冯颖、丁淑兰、郑琪、赖曙光、王丽娟、 唐奕春、康雪梅、高顺利、李树旺、范金生、范小兵、吴炯、顾书政、张宏、易洪斌、杨军、王德、杨红心、 张任国、黄峰、唐志祥。
Ⅲ GB/T288852012
燃气服务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要求、管道燃气供应服务、瓶装燃气供应服务、车用燃气供应服务和服务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经营企业向用户提供的供气服务和相关管理部门及机构对供气服务质量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842液化石油气钢瓶 GB/T13611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 GB17267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49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CJJ51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燃气服务 gas service 为满足用户使用燃气的需要,燃气企业向用户提供的供气及相关服务活动。
-
3. 2
燃气经营企业gascompany 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企业的总称。
3. 3
上门服务 on-siteservice 燃气经营企业的服务人员到用户燃气使用场所提供的服务活动。
3. 4
燃气燃烧器具前压力 Jgaspressurewhengasappliancesarebeingused 用户使用燃气时,在其燃气燃烧器具人口处测得的运行压力。
3. 5
基表 referencemeter 具有基础计量功能、直接显示用气量原始数据且与其他附加功能分离的计量器具。
1 GB/T 28885-2012
3.6
液化石油气残液residualsofLPG 在用户室内环境温度下,液化石油气钢瓶中残存且不再气化的烃类物质和其他杂质。
3.7
服务窗口servicepoint 燃气经营企业为用户提供服务的场所或平台。包括办事处(点)、用户服务中心、维修站(点)、管理
站、瓶装燃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和电子服务平台等。
4总则
4.1服务体系
燃气经营企业应建立与其供气规模、用户数量相适应、可持续改进的服务规范体系,满足用户的服务需求。 4.2服务原则 4.2.1指导性
燃气行业服务应遵循安全第一、诚信为本、文明规范、用户至上的原则。 4.2.2安全性
燃气经营企业应向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和提供相应的服务;应为社会公共危机处理提供供气方面的安全保障;应实行全年全天候应急服务;提供的服务过程应保障人员和使用设施的安全;不应因燃气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对人身安全和生产、生活活动及环境等构成不良影响和危害;应依法保护用户信息。 4.2.3透明性
燃气经营企业应向用户公示服务规范业务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与服务有关的各项信息。 4.2.4及时性
燃气经营企业的服务系统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响应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对质量、维修和安全等方面的诉求。 4.2.5公平性
燃气经营企业在其供气范围内,应对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均等化的普遍服务。
5基本要求
5.1供气质量 5.1.1 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的燃气应符合GB50494、GB50028和GB/T13611的规定并符合相应燃气种类标准。 5.1.2 2燃气经营企业应向用户公布所供应燃气的燃气种类、组分、热值和供气压力等质量信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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