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100.01 CCSQ01
DB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991-2023 代替DB31/T991-2016
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asphalt
mixture
2023-08-01实施
2023-04-28发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
DB31/T99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1/T991-—2016《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与DB31/T991—2016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名称; b)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6年版的第1章); c)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6年版的第2章); d) 更改了术语“普通沥青混合料”和*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定义(见3.1、3.2,2016年版的3.1、3.2); e) 更改了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见4.1,2016年版的4.1); f) 更改了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人值(见4.2,2016年版的4.2); g) 更改了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先进值(见4.3,2016年版的4.3); h) 更改了统计范围(见5.1,2016年版的5.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
公司、上海弘枫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繁荣道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明彤路基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佳砼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宝新特种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利香、韩云婷、芮香琴、牛晓伟、陆美荣、李鸣、徐斌、张利娅、巩力、杨永红、 胡俊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年6月14日首次发布为DB31/T991--2016《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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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991—2023
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能源消耗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72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613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153 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762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3术语和定义
GB/T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普通沥青混合料normalasphaltmixture 由矿料、普通沥青胶结料等拌和形成的混合物。
3.2
改性沥青混合料 modifiedasphaltmixture 由矿料、改性沥青胶结料等拌和形成的混合物。
3.3
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能耗theenergyconsumptionperunit productof asphaltmixture eAM 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单位质量合格沥青混合料的各种能源总量折算成标准煤所得的综合能耗。 注: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4技术要求
4.1现有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现有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应符合表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