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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地方计量校准规范
JJF(津)3026-2023
电动颈腰椎牵引治疗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Cervica
andLumbarTractionTherapyDevice
2023-06-01 发布
2023-07-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JJF(津)3026-2023
电动颈腰椎牵引治疗仪
校准规范
JJF(津)3026-2023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for ElectricCervicalandLumbar
Traction Therapy Device
归口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 天津市眼科医院
本规范委托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JJF(津)3026-2023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董新宇(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蒋君杰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范培蕾(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李文博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惠博阳 (天津市眼科医院)
刘梦军(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李微微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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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引言· 1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3. 1 术语 3.2 计量单位 4 概述· 5 计量特性 5. 1 牵引力 值 吴差 5. 2 牵引角度示值误差 5.3 时间示值误差 6 校准条 6. 1 环境 条件 6. 2 测量标 准 其他设 7 校准项目 校 7. 1 外观及功 能性机 7. 2 牵引力示值误 7. 3 角度示值误 7. 4 时间示值误差 8 校准结果表达 9 复校时间间隔附录A 牵引仪常见牵引模式· 附录B 牵引仪校准原始记录(推荐)格式. 附录C 牵引仪校准证书内页(推荐)格式:附录D 牵引力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附录E 角度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Ⅱ) (1) (1) (1) (1) (1 ) (1) ..(1) .... (1) ...(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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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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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规范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编制。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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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颈腰椎牵引治疗仪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由电力驱动的通过牵引增加颈腰椎间隙以治疗颈腰椎疾病的设备(以下简称牵引仪)的校准。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YY/T0697-2016电动颈腰椎牵引治疗设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术语和计量单位
3.1术语
牵引力tractionforce 牵引仪在给定方向上施加的力。
3.2计量单位
牵引力单位的名称:牛顿;符号:N。 时间单位的名称:秒;符号:S。
4概述
电动颈腰椎牵引治疗仪是由电力驱动的通过牵引增加颈腰椎间隙以治疗颈腰椎疾
病的设备,主要由执行系统和测控系统组成,通过控制施加一定牵引模式的牵引力值,对颈椎和腰椎疾病患者进行治疗,广泛应用于医疗、康复及保健等领域。牵引仪可以内置一个或多个牵引模式,常见牵引模式及包括的阶段参见附录A。
5计量特性
5.1牵引力示值误差
牵引力不大于200N时,示值最大允许误差:设定值的±10%或±10N(取两者绝对值最大值);牵引力大于200N时,示值最大允许误差:设定值的±20%或±50N(取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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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值最小值)。 5.2牵引角度示值误差
具有角度牵引功能的设备,其角度示值最大允许误差为±2°。 5.3时间示值误差
单个牵引相和单个间歇相示值误差为土30s;单个渐进期和单个渐退期示值误差为
±2s。
注:以上所有计量特性技术指标仅提供参考,不适用于合格性判定。
6 校准条件 6.1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10℃~40%℃ 相对湿度: 85%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6.2 6.2.1 测力
测量范围: (0~2000) N,准确度等级不低 0.5级 6.2.2 角度尺
测量范围: (0~90) 最大允许误差: ±0.5° 6.2.3 电子秒表
日差: 0.5s. 校准项目与校准方法 7.1 外观及功能性检查 7.1.1 外观 7.1.1.1 牵引仪的外观应色泽均匀,表面应清洁、 平整、无明显伤斑、划痕、锈蚀和涂层剥落等缺陷。 7.1.1.2 牵引仪应标有产品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厂名、制造年月等标识,并清晰可辨。 7.1.1.3牵引仪的显示装置应无影响读数的划痕,显示数字应清晰。仪表显示亮度均匀,不应有缺笔等现象。 7.1.2 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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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1开机后,牵引仪的牵引动作、安全保护功能应保持良好。 7.1.2.2牵引仪上的开关、旋钮、功能键及连接件不应有松动现象,应能正常工作。 7.2牵引力示值误差
将测力仪固定在牵引仪工作位置上,根据客户要求选择常用的牵引力作为测量点,也可选择牵引力最大设定值的100%、50%和20%的3个点进行校准。当牵引力示值稳定时,读取牵引仪牵引力示值和测力仪的指示值。重复测量3次,按公式(1)计算示值误差。
8, = F, -F
(1)
式中: S一第i校准点牵引力示值误差,N; F一第i校准点牵引仪牵引力设定值,N: F一第i校准点测力仪3次示值的平均值,N。
7.3角度示值误差
将牵引仪牵引角度设定在15°附近或根据客户使用要求设定其他角度进行校准,当牵引仪角度示值稳定时,读取其角度示值和角度仪的指示角度值,重复测量3次,按公式(2)计算牵引仪角度示值误差。
AA = A, - As
(2)
式中: AA—角度示值误差,°; Ap牵引仪3次角度显示值的平均值,; As—角度仪3次角度显示值的平均值,°。
7.4时间示值误差
设定牵引仪总治疗时间为10min,运行牵引仪,用秒表记录实测值,重复测量3次,按公式(3)计算时间示值误差。
At, = t, -tb
(3)
式中: Ati—时间示值误差,s; ti——各时间设定值,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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