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186—2018
标准物质证书和标签要求
Reguirements of Reference Materials Certificates and Labels
2018-12-25 发布
2019-03-25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JJF1186—2018
标准物质证书和标签要求
JJF 1186—2018 代替JJF1186—2007
Requirements of Reference Materials
Certificates and Labels
归口单位:全国标准物质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钢铁研究总院测试研究所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全国标准物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F1186—2018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汪 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 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郭在 敬(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倪小丽(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田文(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胡晓燕(钢铁研究总院测试研究所)杨卓孚(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研究院)
JJF1186—2018
目 录
引言 1 范围· 2
(I) (1) (1) (1) (1) (1) (1) (2) (2) (3) (5) (5) (6) (7) (8) (9)
引用文件 3 总则·· 3.1证书.. 3.2标签· 3.3 文字表述· 4 证书内容 4.1 总则· 4.2 证书所必需的信息 4.3 其他有用信息· 5标签附录A标准物质证书封面格式附录B 标准物质标签格式附录C标准物质产品信息清单参照条目附录D本规范与ISO指南31对照情况
-
JJF1186—2018
引言
本规范是对JJF1186一2007《标准物质认定证书和标签内容编写规则》的修订。 本规范对标准物质证书及标签的要求,等效或不低于ISO指南31《标准物质证
书、标签及附带文档内容》(Reference materials一Contents of certificates,labels and accompanyingdocumentation)中的相关要求。
此次修订,增加了互换性、页码、文档版本、分包方、国际互认标志、指示值及法
律声明内容编写的要求。在原规范中,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具有独立的条目。本规范中均匀性要求在最小取样量中体现,稳定性要求则应在有效期(限)中加以说明。附录中增加了对于有证标准物质以外的标准物质,在制定标准物质产品信息清单时可参照的条目要求。
本规范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JJF1186—2007。
II
JJF1186—2018
标准物质证书和标签要求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各类由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定级的标准物质的证书和标签的编写要求,其他标准物质可参考本规范执行。
2引用文件
JJF1005标准物质通用术语和定义 J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1342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通用要求 JJF1343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 ISO指南31标准物质证书、标签及附带文档内容(Referencematerials一Con
tents of certificates,labels and accompanying documentation)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总则
标准物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标签内容由研制机构负责制定,内容和形式应符合标准物质管理及技术要求,并确保与所研制(生产)的标准物质一同发放给用户。其他信息可以附件或单独报告等形式提供给用户。 3.1证书 3.1.1证书是与标准物质配套发放的文件,用于证明标准物质特性值的计量有效性和溯源性,并提供与标准物质使用相关的必要信息:包括:预期用途、认定值和不确定度、溯源性描述、包装容器开启方式、最小取样量、有效期(限)、使用说明、贮存条件等。 3.1.2证书由封面及正文组成。为确保证书真实、有效,必要时可采用防伪设计。 3.1.3应为单独发放或成套发放的标准物质的最小基本单元单独制定证书 3.2标签
标签应可靠附着在每个标准物质最小包装单元上,并包含正确识别该标准物质所需的必要基本信息(如:标准物质编号、名称、批次编号、研制机构等)。必要时应包含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健康和安全信息。 3.3文字表述
证书和标签内容应满足以下规范表述要求: 1)文字表达结构严谨、用词准确、简洁清晰,不产生歧义; 2)所用术语、符号、代号等要统一,始终表达同一概念; 3)按国家规定使用计量单位名称与符号、量的名称与符号、不确定度的名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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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1186—2018
符号;
4)公式、图表、 数据准确无误 4 证书内容 4.1 总则
本章给出制定证书需考虑的条目内容,其中4.2为强制性条目,4.3为推荐性或可选条目,可为标准物质的选择和使用提供充分的信息
各项条目汇总见表1。
表1 证书的条目内容
要求强制强制强制强制强制强制强制强制
本规范条款 4. 2. 1 4. 2. 2 4. 2. 3 4. 2. 4 4. 2. 5 4.2.6 4. 2. 7 4. 2.8 4. 2. 9 4.2.10 4.2.11 4.2.12 4.2.13 4. 2.14 4.2.15 4.2.16 4.2.17 4. 3. 1 4. 3. 2 4. 3. 3 4. 3. 4 4. 3. 5
内容文件标题
标准物质唯一标识标准物质名称标准物质概述
预期用途
特性量、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计量溯源性定值测量方法最小取样量有效期 (限)
强制 (只要适用)
强制强制 (只要适用)
互换性运输和贮存条件使用说明
强制强制强制
标准物质研制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分包方页码文档版本健康和安全信息
强制(只要适用)
强制强制推荐可选可选可选可选
指示值法律声明附件国际互认标志
注1:强制性条目是指证书中必须包含的内容; 推荐性条目是指推荐在证书中体现的内容;可选
条目是指证书中可选择性提供的内容。
2
JJF1186—2018
注2:对于有证标准物质以外的其他标准物质,其产品信息清单参照条目参见附录C
4.2证书所必需的信息
证书应包含如下信息:
4.2.1文件标题
文件应给出标题,标题统一为“标准物质证书”。 4.2.2标准物质唯一标识
每一个标准物质都应具有唯一标识,该标识由标准物质编号、批号及最小包装单元识别码等构成。标准物质应使用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中颁布的标准物质编号。
注:对于某些标准物质,如成系列发放的标准物质,可附加编号以区分不同品种和类型。 当标准物质存在多个制备批次,应同时给出批次号以避免混淆。标准物质制备批次
号应易于识别,不能随意变更。
当需跟踪最小包装单元制备、发放及使用情况时,应给出最小包装单元识别码。 4.2.3标准物质名称
标准物质名称应尽可能包含充分信息,以清晰识别该标准物质的类型并与其他相似物质区分。
标准物质名称应与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中的名称一致。 4.2.4标准物质概述
证书中应对标准物质进行总体描述,为标准物质名称提供更详尽的解释。 当基体的主要特性对标准物质的使用可能产生影响时,应加以说明,如存在的干扰
物及稳定剂、天然采集标准物质的原料来源、被分析物的添加形式等。
注:应给出基体信息的情况,如:从自然界获取的岩石和天然水;动物或植物源产品等。 可根据情况简要描述制备方式,给出对标准物质物理状态的必要描述,如样品尺
寸、颗粒大小、金属块或盘的直径,以及盛装容器的性质。同一标准物质有不同包装形式时,应单独说明。 4.2.5预期用途
应描述标准物质的应用领域和预期用途,如:在某特定领域用于校准测量仪器、确认和评价分析方法、考核人员操作水平、监控测量过程质量和技术仲裁等。证书应为用户提供充分必要的信息,以帮助用户判断标准物质是否满足预期用途要求(如:基体类型、被测量、量值水平等)。 4.2.6特性量、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证书应包含特性量、特性值及不确定度的明确表述。认定值应清晰标明并和指示值区分。
认定值的不确定度应按JJF1059.1和JJF1343的要求给出。 4.2.7计量溯源性
证书应包含计量溯源性声明,包括对被测量的清晰描述以及特性值溯源至的测量标尺,并通过对测量原理、所选用的测量标准、溯源途径、溯源方法等的描述,说明计量溯源的有效性,保证特性值溯源至SI基本单位或公认的测量标准。 4.2.8定值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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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证书和标签要求
JJF 1186—2018 代替JJF1186—2007
Requirements of Reference Materials
Certificates and Labels
归口单位:全国标准物质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钢铁研究总院测试研究所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全国标准物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F1186—2018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汪 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 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郭在 敬(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倪小丽(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田文(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胡晓燕(钢铁研究总院测试研究所)杨卓孚(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研究院)
JJF1186—2018
目 录
引言 1 范围· 2
(I) (1) (1) (1) (1) (1) (1) (2) (2) (3) (5) (5) (6) (7) (8) (9)
引用文件 3 总则·· 3.1证书.. 3.2标签· 3.3 文字表述· 4 证书内容 4.1 总则· 4.2 证书所必需的信息 4.3 其他有用信息· 5标签附录A标准物质证书封面格式附录B 标准物质标签格式附录C标准物质产品信息清单参照条目附录D本规范与ISO指南31对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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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规范是对JJF1186一2007《标准物质认定证书和标签内容编写规则》的修订。 本规范对标准物质证书及标签的要求,等效或不低于ISO指南31《标准物质证
书、标签及附带文档内容》(Reference materials一Contents of certificates,labels and accompanyingdocumentation)中的相关要求。
此次修订,增加了互换性、页码、文档版本、分包方、国际互认标志、指示值及法
律声明内容编写的要求。在原规范中,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具有独立的条目。本规范中均匀性要求在最小取样量中体现,稳定性要求则应在有效期(限)中加以说明。附录中增加了对于有证标准物质以外的标准物质,在制定标准物质产品信息清单时可参照的条目要求。
本规范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JJF1186—2007。
II
JJF1186—2018
标准物质证书和标签要求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各类由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定级的标准物质的证书和标签的编写要求,其他标准物质可参考本规范执行。
2引用文件
JJF1005标准物质通用术语和定义 J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1342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通用要求 JJF1343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 ISO指南31标准物质证书、标签及附带文档内容(Referencematerials一Con
tents of certificates,labels and accompanying documentation)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总则
标准物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标签内容由研制机构负责制定,内容和形式应符合标准物质管理及技术要求,并确保与所研制(生产)的标准物质一同发放给用户。其他信息可以附件或单独报告等形式提供给用户。 3.1证书 3.1.1证书是与标准物质配套发放的文件,用于证明标准物质特性值的计量有效性和溯源性,并提供与标准物质使用相关的必要信息:包括:预期用途、认定值和不确定度、溯源性描述、包装容器开启方式、最小取样量、有效期(限)、使用说明、贮存条件等。 3.1.2证书由封面及正文组成。为确保证书真实、有效,必要时可采用防伪设计。 3.1.3应为单独发放或成套发放的标准物质的最小基本单元单独制定证书 3.2标签
标签应可靠附着在每个标准物质最小包装单元上,并包含正确识别该标准物质所需的必要基本信息(如:标准物质编号、名称、批次编号、研制机构等)。必要时应包含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健康和安全信息。 3.3文字表述
证书和标签内容应满足以下规范表述要求: 1)文字表达结构严谨、用词准确、简洁清晰,不产生歧义; 2)所用术语、符号、代号等要统一,始终表达同一概念; 3)按国家规定使用计量单位名称与符号、量的名称与符号、不确定度的名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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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式、图表、 数据准确无误 4 证书内容 4.1 总则
本章给出制定证书需考虑的条目内容,其中4.2为强制性条目,4.3为推荐性或可选条目,可为标准物质的选择和使用提供充分的信息
各项条目汇总见表1。
表1 证书的条目内容
要求强制强制强制强制强制强制强制强制
本规范条款 4. 2. 1 4. 2. 2 4. 2. 3 4. 2. 4 4. 2. 5 4.2.6 4. 2. 7 4. 2.8 4. 2. 9 4.2.10 4.2.11 4.2.12 4.2.13 4. 2.14 4.2.15 4.2.16 4.2.17 4. 3. 1 4. 3. 2 4. 3. 3 4. 3. 4 4. 3. 5
内容文件标题
标准物质唯一标识标准物质名称标准物质概述
预期用途
特性量、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计量溯源性定值测量方法最小取样量有效期 (限)
强制 (只要适用)
强制强制 (只要适用)
互换性运输和贮存条件使用说明
强制强制强制
标准物质研制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分包方页码文档版本健康和安全信息
强制(只要适用)
强制强制推荐可选可选可选可选
指示值法律声明附件国际互认标志
注1:强制性条目是指证书中必须包含的内容; 推荐性条目是指推荐在证书中体现的内容;可选
条目是指证书中可选择性提供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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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对于有证标准物质以外的其他标准物质,其产品信息清单参照条目参见附录C
4.2证书所必需的信息
证书应包含如下信息:
4.2.1文件标题
文件应给出标题,标题统一为“标准物质证书”。 4.2.2标准物质唯一标识
每一个标准物质都应具有唯一标识,该标识由标准物质编号、批号及最小包装单元识别码等构成。标准物质应使用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中颁布的标准物质编号。
注:对于某些标准物质,如成系列发放的标准物质,可附加编号以区分不同品种和类型。 当标准物质存在多个制备批次,应同时给出批次号以避免混淆。标准物质制备批次
号应易于识别,不能随意变更。
当需跟踪最小包装单元制备、发放及使用情况时,应给出最小包装单元识别码。 4.2.3标准物质名称
标准物质名称应尽可能包含充分信息,以清晰识别该标准物质的类型并与其他相似物质区分。
标准物质名称应与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中的名称一致。 4.2.4标准物质概述
证书中应对标准物质进行总体描述,为标准物质名称提供更详尽的解释。 当基体的主要特性对标准物质的使用可能产生影响时,应加以说明,如存在的干扰
物及稳定剂、天然采集标准物质的原料来源、被分析物的添加形式等。
注:应给出基体信息的情况,如:从自然界获取的岩石和天然水;动物或植物源产品等。 可根据情况简要描述制备方式,给出对标准物质物理状态的必要描述,如样品尺
寸、颗粒大小、金属块或盘的直径,以及盛装容器的性质。同一标准物质有不同包装形式时,应单独说明。 4.2.5预期用途
应描述标准物质的应用领域和预期用途,如:在某特定领域用于校准测量仪器、确认和评价分析方法、考核人员操作水平、监控测量过程质量和技术仲裁等。证书应为用户提供充分必要的信息,以帮助用户判断标准物质是否满足预期用途要求(如:基体类型、被测量、量值水平等)。 4.2.6特性量、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证书应包含特性量、特性值及不确定度的明确表述。认定值应清晰标明并和指示值区分。
认定值的不确定度应按JJF1059.1和JJF1343的要求给出。 4.2.7计量溯源性
证书应包含计量溯源性声明,包括对被测量的清晰描述以及特性值溯源至的测量标尺,并通过对测量原理、所选用的测量标准、溯源途径、溯源方法等的描述,说明计量溯源的有效性,保证特性值溯源至SI基本单位或公认的测量标准。 4.2.8定值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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