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150.99 CCS H 6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459—2022 代替GB/T3459—2006
钨
条
Tungsten bars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459—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459一2006《钨条》,与GB/T3459一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TW-0牌号及要求(见第4章和第5章); b) 更改了TW-1的主要用途(见4.1,2006年版的3.1.1); c) 化学成分增加了Cr含量和S含量要求(见5.1); d) 更改了Fe、Ni、Mo、C和O等杂质元素含量要求(见5.1,2006年版的3.2); e) 更改了钨方条和钨圆条的尺寸范围(见5.3,2006年版的3.4); f) 更改了外观质量要求(见5.4.1,2006年版的3.5.1); g)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YS/T559(见6.1); h) 更改了取样位置(见7.3,2006年版的5.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
限公司、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外平、夏艳成、傅崇伟、梁鸿、刘伟、李柏明、杨晓青、谢志国、谭华、熊宁、董帝、 刘雨、董莎莎、冯浩。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2006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I
GB/T3459—2022
钨
条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钨条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随行文件及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粉末冶金法制取的纯钨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850致密烧结金属材料与硬质合金 密度测定方法 GB/T4324(所有部分)钨化学分析方法 GB/T6394一2017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YS/T559 钨的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拉
术语和定义
3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分类
4.1 钨条按化学成分和用途不同,分为TW-0、TW-1、TW-2、TW-4四个牌号。TW-O主要用作高温合金、高合金等添加剂;TW-1主要用作高温合金等添加剂;TW-2主要用作加工材原料;TW-4主要用作合金添加剂。 4.2 2钨条根据形状不同分为钨方条和钨圆条。钨方条的表示方法见示例1,钨圆条的表示方法见示例2。
示例1:产品:宽12mm、高12mm、长300mm的TW-1钨方条标记:
TW-112×12×300
示例2:产品:直径16mm、长300mm的TW-1钨圆条标记:
TW-1$16X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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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459—2022
5 技术要求 5. 1 化学成分
钨条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化学成分 TW-0 余量 0.000 1
产品牌号
TW-1 余量 0.000 1 0.000 1 0.000 3 0.001 0 0.001 5 0.002 0 0.002 0 0.002 0 0.002 0 0.002 0 0,001 0 0.002 0 0.003 0 0.001 0 0.001 0 0.002 0 0.002 0 0.002 0
TW-2 余量 0.000 5 0.000 5 0.000 5 0.001 0 0.002 0 0.003 0 0.002 0 0.002 0 0.002 0 0,002 0 0.001 0 0.003 0 0.004 0 0.001 0
TW-4 余量 0.000 5 0.000 5 0.000 5 0.001 0 0.002 0 0.020 0 0.030 0 0.005 0 0.005 0 0.005 0 0.005 0 0.020 0 0.030 0 0.003 0
W Pb Bi Sn Sb As Fe Ni Al Si Ca Mg Cr Mo P S c 0 N
主含量
0.000 1 0.000 1 0.000 5 0.000 5 0.001 0 0.000 7 0.001 0 0.001 0 0.001 0 0.000 7 0.001 0 0.002 0 0.001 0 0.000 5 0.001 0 0.001 0 0.000 5
杂质含量(质量分数)/%,
不大于
0.005 0 0.002 0 0.002 0
0.010 0 0.005 0 0.005 0
5.2 物理性能 5.2.1 钨条密度应不小于17.5g/cm。 需方对密度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2.2 TW-2钨条断面晶粒度应不小于1000个/mm°,并用GB/T6394一2017中的对应级别表示。 5.3 尺寸 5.3.1 钨方条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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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459—2022
表2钨方条尺寸
单位为毫米
牌号 TW-2
宽度 12~18 12~18
高度 12~18 12~18
长度,不小于
300 30
TW-0,TW-1,TW-4
5.3.2 钨圆条尺寸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钨圆条尺寸
单位为毫米
牌号 TW-2
直径 14~30 14~30
长度,不小于
300 30
TW-0,TW-1,TW-4
5.3.3 TW-2钨条全长度上的弯曲度应不大于4mm。 5.4 外观质量 5.4.1钨条表面呈灰色或暗灰色金属光泽,允许有钨条与钨条、钨条与烧结炉体接触形成的痕迹。 5.4.2钨条表面应无吸水现象。 5.4.3TW-2钨条不应有过熔、鼓泡、分层、裂纹、表面粗大结晶;不应有长度大于8mm、宽度大于 3mm、深度大于1mm的掉边掉角;不应有直径大于1mm、深度大于0.5mm的麻坑;垂熔条夹头部分应切除。 5.4.4TW-0、TW-1、TW-4钨条不应有过熔、鼓泡、目视可见的淡黄色或浅黑色氧化现象。
6试验方法
6.1产品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T4324(所有部分)或YS/T559的规定进行,仲裁时按GB/T4324 (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 6.2产品的密度测定按GB/T3850的规定进行。 6.3产品的断面晶粒度测定按GB/T6394一2017中8.3规定的截点法进行。 6.4产品的尺寸用相应精度的工具测量。 6.5产品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必要时用量具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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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规则
7.1 检查和验收 7.1.1产品应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填写随行文件。 7.1.2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规定不符合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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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459—2022
7.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由同一混合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每批产品净重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3 检验项目及取样
产品的检验项目及取样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检验项目及取样
检验项目化学成分
取样数量及位置
技术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5.1 5.2.1 5.2.2 5.3 5.4
每批任意一根或随炉试样,任意处取样每批任意一根或随炉试样,任意处取样每批任意一根或随炉试样,任意处取样
6.1 6.2 6.3 6.4 6.5
密度
物理性能 断面晶粒度
尺寸外观质量
逐根逐根
7.4 检验结果的判定 7.4.1产品的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允许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不包括原受检样)对不合格项进行一次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有任一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4.2产品的密度、断面晶粒度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允许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不包括原受检样)对不合格项进行一次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有任一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4.3产品的尺寸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根产品不合格。 7.4.4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根产品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行文件
8.1标志
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应有以下标志(或贴标签): a) 供方名称和地址;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c) 批号; d)净重; e) 本文件编号。
8.2 包装
产品采用木箱进行外包装,内用泡沫塑料板;或采用纸盒进行外包装,内用防潮纸;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3 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防止潮湿。搬运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剧烈碰撞和机械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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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459—2022
8.4购存
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和无酸碱气氛之处,以防止氧化。存放期不宜超过6个月。 8.5 随行文件
每批产品应附有随行文件,其中除应包括供方信息、产品信息、本文件编号、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外,还宜包括:
a)产品质量保证书,内容如下:
·产品的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产品特点(包括制造工艺及原材料的特点),
供方对产品质量所负的责任 . 产品获得的质量认证及带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印)的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
b) 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的检验报告及成品检验报告; c) 产品使用说明:正确搬运、使用、贮存方法等; d) 其他。
9 订货单内容
订购本文件所列产品的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和规格; c) 净重; d) 本文件编号; e)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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