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DC
7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584 - 2010
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top gas pressure recovery turbine
2010 - 05 -31 发布
2010 -12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top gas pressure recovery turbine
GB50584-2010
主编部门:中国治金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0 年 12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0北 長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 58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584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 4.3.1、4.3.9(7)、6.2.1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几十
年煤气余压发电的设计、建设、管理经验,广泛征求了设计、施工、 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总平面布置、工艺设施、煤气余压发电设备、电力设施、过程检测及控制、辅助设施、安全与环保、安装验收及调试开车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有需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给中治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33号,邮政编码:43022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治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科能公司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武钢(集团)公司能源动力公司燃气厂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燃气厂
主要起草人:项明武 夏朝晖 田国庆 徐伟民 蔡令放
张颖辉 熊树林 马进生 陶王送 孔景军柳黎光 梁淑雯 李沛 刘栋梁 王建新杜风祥 张晓钰
主要审查人:张云生 金网照 周华翔 孙德英 王玉君
廖建祥 叶理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