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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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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33-201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Architectural technical code for hospital
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
2013-11-29 发布
2014-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Architectural technical code for hospital
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
GB 50333 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4 年 6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3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購·告
第23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3-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7.2.2、7.2.5、7.2.7、7.3.7、8.1.14、8.3.5、9.2.3、 11.1.3、11.1.6、12.0.1、12.0.4、13.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 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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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设计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考有关国内外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规范,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3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洁净手术部用房分级、洁净手术部用房的技术指标、洁净手术部医疗工艺要求、洁净手术室基本装备、建筑、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医用气体、给水排水、电气、消防和施工验收以及有关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体上增加了“洁净手术部医疗工艺要求”一章;关于
环境空气质量和验收检查项目两个规范性附录;并将原规范第8 章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拆为三章,即第9章医用气体、第 10章给水排水和第11章电气。
2.将洁净手术室用房“宜适用范围”改为“参考手术”,不再写明具体手术名称。
3.对部分技术参数及其指标作了调整。 4.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形式增加了“集中供应无菌物品
的中心无菌走廊(即中心岛)和各手术室带前室”的内容;增加对负压手术室和感染类手术室的要求,提高对建筑装饰施工的 4
要求。
5.净化空调系统强调了节能,给出了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指标:增加了负压手术室的要求;增加了对送风状况的要求;增加了扩大集中送风面积的条件;提高了风速不均匀度的要求;增加末级过滤器装置以及新风过滤器组合的条件,提高了对围护结构、系统和过滤器安装严密性的要求。
6.医用气体部分修改了个别参数。 7.电气部分除修改了个别参数外,增加了对谐波电流的限
制要求。
8.消防部分增加了设避难间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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