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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T50298-2018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Standard for scenic and historic area general planning
2018-09-11 发布
2019-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Standard for scenic and historic area general planning
GB/T50298-201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9年3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8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2018年第20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50298-2018,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
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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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保护培育规划:5游赏规划:6设施规划:7居民社会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8土地利用协调规划:9分期发展规划。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对章节结构进行了调整;2.适用范围明确为风景区总体规划;3.增加了与风景区总体规划有关的术语;4.原来的一般规定修改为基本规定并调整了相关内容:5.保护分区由原分类、分级划定方式调整为分级划定方式 6.增加了游览解说系统和综合防灾避险规划:7.与城乡用地分类和土地利用分类相衔接:调整了风景区用地类别。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
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 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贾建中邓武功李金路黄东仆
周建国唐进群曹金清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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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洁 李振鹏 于 涵 陈萍郭倩 黄鹤 朱 琼 何旭安超 王笑时 宋梁 马莉
王磐岩 周日良 王早生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主静霞
曹礼昆 徐波 严国泰 宋 峰张晓鸣 王泰阶 周 雄 魏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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