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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515.3-2012 个人防护管理规范 第3部分:眼护具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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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0-31 10: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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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Q/SY 1515.3-2012 个人防护管理规范 第3部分:眼护具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515.3—2012
个人防护管理规范第3部分:眼护具
Specifications for managing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art 3: Eye-protectors
2012—09—01实施
2012-07-03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1515. 3—2012
目 次
前言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职责 5管理要求 5. 1 基本要求 5.2眼护具的选择 5. 3 眼护具的使用 5. 4 眼护具的检查和维护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
6
6. 1 审核 6. 2 偏离 .. 6. 3 培训和沟通
.....................
...... ···
...................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眼护具附录B(资料性附录) 眼护具选择依据
..................................................................................... Q/SY 1515. 3—2012
前言
Q/SY1515《个人防护管理规范》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防坠落用具;第2部分:呼吸用品;第3部分:眼护具。
本部分为Q/SY1515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兆辉、谢国忠、王泽华、张钧、邹丽霞、俞快。
II Q/SY 1515. 3-2012
个人防护管理规范第3部分:眼护具
1范围
Q/SY1515的本部分规定了眼护具的使用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控股
的合资企业,以及为集团公司服务的承包商所从事的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活动。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适用规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术语和定义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眼护具 eye-protector 防御烟雾、化学物质、金属火花、飞屑和粉尘等伤害眼睛、面部的防护用品。 镜片 ocular 防御有害因素伤害眼部的各种透光构件。 安全眼镜spectacle 镜架内装有镜片的眼护具。 安全眼罩 goggle 在头带框架内装有镜片的眼护具。 安全面罩 face-shield 遮盖整个或部分面部的眼护具,职责
3.1
3. 2
3.3
3. 4
3. 5
4
4.1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专业分公司(事业部)组织推行、实施本标准,并提供资源保障。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眼护具管理程序,并向员工提供必需的眼护具。
4. 2 4. 3 Q/SY 1515.3—2012 4.4企业HSE部门对眼护具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5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眼护具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6员工参与作业环境的危害分析,按规定正确使用眼护具,提供眼护具使用的相关信息反馈,
5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 1. 1 企业应对工作岗位进行危害因素识别,根据危害因素特点,执行GB11651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要求,为员工提供配备合格适用的眼护具。 常用的眼护具参见附录A。 5.1.2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眼护具,未佩戴和使用眼护具,不得上岗作业。 5.1.3进人作业现场所有外来人员,应按规定佩戴眼护具。 5.1.4企业应对员工进行眼护具正确使用和维护的培训。 5.2眼护具的选择 5.2.1企业应对选择的眼护具进行适用性分析 5. 2. 2 企业所提供的眼护具材质、类型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5. 2. 3 企业应建立各工作岗位眼护具配备清单。明确各工作岗位所使用眼护具的类型和数量等 5. 2. 4 眼护具的采购和验收应具体执行集团公司个人防护装备管理的要求 5. 3 眼护具的使用 5.3.1 眼护具可对以下作业危害提供眼睛及面部保护:
a) 不同强度的冲击。 b) 可见光辐射。
熔融金属飞溅。
c)
d)液体雾滴或飞溅。 e) 粉尘。 f) 刺激性气体。 g) 以上伤害的任何组合。
5. 3. 2 作业前,应根据作业要求或作业现场的特点,选择适当的眼护具。作业项目与选用的眼护具参见附录B。 5.3.3眼护具使用前,应对其功能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如有缺陷应进行调整或更换。员工不得使用超过期限的眼护具。 5.3. 4 应按以下要求正确使用安全眼镜:
a)安全眼镜应有侧面护罩且能很好地贴合脸部,可以阻挡来自不同角度的轻度冲击或微量有害
液体的飞溅,有效地保护眼睛。 b) 佩戴近视眼镜的作业人员应采用有侧面护罩的安全眼镜框及非玻璃制的安全镜片
供外来人员使用的安全眼镜可以为佩戴者提供最基本的保护,该眼镜可以直接罩于普通眼镜之上使用。该安全眼镜并不是为长期佩戴而设计的,只能用于临时使用。
c)
5. 3. 5 应按以下要求正确区分和使用安全眼罩:
a) 常用的安全眼罩可分为多用途安全眼罩和焊工用安全眼罩, b) 在有扬尘、碎石、废气、有毒液体、水雾或水沫等环境作业时,应选择使用安全眼罩,
在需要的情况下,安全眼罩可以覆盖普通眼镜,配合使用。
c)
2 Q/SY 1515. 3—2012
d)当移开安全眼罩时,不得将安全眼罩佩置于安全帽上
在进行气焊、气割作业时,应使用焊工用安全眼罩。 在湿度高易于流汗的场合作业时,应使用防雾安全眼罩镜片。
e
f) 5.3. 6 应按以下要求正确区分和使用安全面罩:
安全面罩可分为透明安全面罩和焊工用安全面罩, b)透明安全面罩应始终与安全眼镜或安全眼罩一起佩戴。因为面罩只能保护面部并不满足关
a)
于保护眼睛的要求 c) 在有扬尘、碎石、铁屑、废气、有毒液体、水雾或水沫等环境作业时,为了保护作业人员的
面部以及颈部,可选择使用不同类型的透明安全面罩。 透明安全面罩其透视部分应保持清晰,不能有磨损、破裂、变形。 在进行电焊作业时,为了防止强辐射对眼睛、耳朵、面部、颈部造成的伤害,应使用焊工用安全面罩。
d) e)
f) 为防止焊工用安全面罩镜片在作业中出现破裂,对眼晴造成伤害,作业时应同时佩戴安全眼
镜,或在镜片两侧配备透明塑料盖板。 g) 焊工用安全面罩应具有隔热、阻燃、本体不透明、防紫外线、防红外线特点,同时便于
清洁。
5.3. 7 在某些作业环境中,如扬尘、熔炉和红外线辐射环境等,严禁佩戴隐形眼镜。 5.4眼护具的检查和维护 5.4.1在眼护具使用前和使用后,应按照生产厂商的建议对眼护具进行检查,确保眼护具处于随时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对有缺陷或超过使用期限的眼护具须立即更换。更换期限参考说明书或由企业规定更换期限, 5.4.2个人使用的眼护具应由个人保管和维护,防止交叉污染或感染。公用的眼护具应指定专人保管、维护、清洗和消毒。 5.4.3眼护具的储存应保持清洁,禁止与酸、碱及其他有害物接触;防止雨淋、重压,要轻拿轻放,防止破碎。 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6.1审核
集团公司和企业都应把眼护具管理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眼护具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6.2偏离
企业依据本标准制定本单位眼护具管理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专业分公司批准;企业眼护具管理程序执行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1 年。 6.3培训和沟通
本标准应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沟通,企业所有相关的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3 Q/SY 1515.3—201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眼护具
安全眼镜见图A.1,安全眼罩见图A.2,安全面罩见图A.3。
图A.1安全眼镜
a)多用途安全眼罩
b)焊工用安全眼罩
图A.2安全眼罩
a)透明安全眼罩
b)焊工用安全面罩
图A.3安全面罩 Q/SY 1515. 3-2012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眼护具选择依据
眼护具选择依据参见表B.1。
表B.1 眼护具选择依据相应的危害
作业项目乙炔气割、气焊处理化学品作业切削作业电焊作业研磨作业实验室作业一般机械维修熔融金属作业
选用的眼护具焊工用安全眼罩耐酸碱安全眼罩
火花、辐射性、熔融金属、飞溅颗粒
化学品喷溅、酸灼伤、烟雾
飞溅的颗粒火花、强辐射线、熔融金属
安全眼镜和透明安全面罩
焊工用安全面罩安全眼镜和透明安全面罩
飞溅的颗粒化学品喷溅、玻璃破裂颗粒、轻微冲击热、眩光、火花、喷溅的金属
耐酸碱安全眼罩安全眼镜焊工用安全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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