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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5004.2-2019 天然气管道用燃气发生器工厂维修技术规范 第2部分:运输与储存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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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22 15: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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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Q/SY 05004.2-2019 天然气管道用燃气发生器工厂维修技术规范 第2部分:运输与储存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 05004.2—2019 代替Q/SY05004.2—2017
天然气管道用燃气发生器工厂维修
技术规范
第2部分:运输与储存
Specification for natural gas pipeline gas generator shop visits-
Part 2 :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2019-08-01实施
2019—06—13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Q/SY05004.2—2019
目 次
前言· 范围
1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装箱
3
3.1 运输集装箱 3.2 装箱要求储存
4
4.1 环境要求 4.2 检查内容 4.3 维护 4.4 操作运输 5.1 运输车辆要求 5.2 吊装要求 5.3 固定方式 5.4 运输要求附录A(资料性附录) 燃气发生器油封处理技术要求附录B(资料性附录) RB211发动机集装箱注氮存储方法附录C(规范性附录) 燃气发生器集装箱开箱、装箱、吊装技术要求参考文献:
5
+
X
11 Q/SY05004.2—2019
前言
Q/SY05004《天然气管道用燃气发生器工厂维修技术规范》分为以下3个部分:
第1部分:现场整体拆装及调试;第2部分:运输与存储;第3部分:厂内维修。
本部分为Q/SY05004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Q/SY05004.2一2017《天然气管道用燃气发生器工厂维修技术规范第2部分:运
输与存储》,与Q/SY05004.2一201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集装箱操作(见4.4);一增加了燃气发生器集装箱开箱、装箱、吊装的技术要求(见附录C)。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天然气与管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管道分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西部管道分公司、北京天然气管道公司、 中油国际管道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贾东卓、张衍岗、刘超、李浩、雷狮子、王朋飞、李刚、郭举林、谷思宇、 李星星、赵晨光、王浩然、营秀洋、张沛、耿欢、左栋。
II Q/SY 05004.2—2019
天然气管道用燃气发生器工厂维修技术规范
第2部分:运输与储荐
1范园
Q/SY05004的本部分规定了RB21I和ILM2500+燃气发生器陆路运输与储存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RJB211和ILM2500+燃气发生器陆路运输与储存,其他型号燃气发生器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追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弓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V/T6279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强
3箱 3.1运输集装箱 3.1. 燃气发生器应使用专用的燃气发生器集装箱进行运输和储存。 3.1.2 运输集装箱应完好无损,保持良好的密封性能。 3.1.3 运输集装箱的附属系统及部件应性能完好、齐全。具体要求如下:
湿度指示窗正带无损环。 b)呼吸阀功能完好。 C)RB211集装箱液压系统功能完好、无渗温。 d)RJB21I集装箱传动机构和托盘进出乎稳,无卡滞, e)RB211集装箱注氮接口正常无损坏。 )LM2500+集装箱箱体密封胶条无断裂、无老化。
3.2 装箱鉴衣 3.2.1 燃气发生器装箱前,应检查集装箱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2.2 燃气发生器装箱前,各开口处(如燃气发生器的进气口、排气口、管路接口、通风管、航空推头接头)应进行封堵。 3.2.3 燃气发生器装箱后,应对燃气发生器进行固定。 3.2.4 燃气发生器储存超过六个月,包装前应进行油封处理,应采用注氮或使用干燥剂进行储存。 3.2.5 燃气发生器的油封处理技术要求参见附录A。 3.2.6 RB211燃气发生器采用注氮储存时,注氮方法参见附录B。 3.2.7 使用于燥剂储存时。按下列要求进行:
a)LM2500+集装箱需要在运输集装箱于燥剂托架内放置不少于36kg~41kg的硅胶于燥剂。 b)RJB211集装箱内专门托架放叠不少于12kg硅胶干燥剂,燃气发生器上部应在覆盖气柜防锈纸 Q/SY05004.2—2019
后放入防潮包装袋内,且袋内放置不少于21kg硅胶干燥剂。
3.2.8 8燃气发生器封箱前,应加装湿度指示试纸。
4储存 4.1环境要求
装有燃气发生器的集装箱应储存在库房内,温度和湿度要求如下: a)温度应在-43℃~49℃。 b)相对湿度应在25%~65%。
4.2 检查内容
燃气发生器定期检查要求如下: a)每周对箱体外观进行检查。 b)每周对库房内温度、湿度、箱体注氮压力进行检查。 c)每周对燃气发生器集装箱湿度指示试纸颜色(正常应为蓝色)进行一次检查。 d)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4.3维护 4.3.1 检查发现湿度指示试纸发生变色,应按以下要求处理:
a)开箱检查燃气发生器有无锈蚀。 b)更换集装箱内的干燥剂或重新注氮。 c)更换集装箱内的湿度试纸。 d)执行厂家运行维护手册中的其他特殊要求。 2干燥剂更换要求如下:
4.3.2
a)干燥剂更换前应进行干燥处理。 b)干燥剂在大气中的暴露时间不应超过10min,否则应更换重新干燥后的干燥剂。 c)干燥剂袋不应与燃气发生器任何零件接触。
4.4操作
LM2500+和RB211两型燃气发生器集装箱打开、关闭和燃气发生器吊装操作步骤具体见附录C。
5运输 5.1运输车辆要求 5.1.1陆路运输应使用性能良好的前后双悬挂式气垫车,平板宽度应大于燃气发生器集装箱的宽度。 5.1.2 2运输燃气发生器的车辆不应搭载其他货物。 5.2 吊装要求 5.2.1 集装箱吊装作业时,吊挂点应安装在集装箱上标示的指定吊点处。 5.2.2 :燃气发生器或装有燃气发生器的集装箱的吊装作业应在地面平整的地方进行。 5.2.3 :拆装现场移动燃气发生器时,应使用专用运输小车进行运输,场内运输速度应限制在4km/h以内。 5.2.4 吊装作业按照SY/T6279的规定执行。 2 Q/SY05004.2—2019
5.3固定方式
5.3.1集装箱应固定在气垫运输车上减震性能最好的地方,固定方式不能影响气垫车的减震性能。 5.3.2LM2500+集装箱采用紧固器牢固地固定在气垫运输车上,固定方式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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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固定倒链或钢索:2一气垫车平板:3一LM2500+专用集装箱
图1LM2500+集装箱固定方式
5.3.3RB211-24G集装箱采用紧固器牢固地固定在气垫运输车上,固定方式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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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固定倒链或钢索;2一气垫车平板;3一RB211专用集装箱
图2RB211-24G集装箱固定方式
5.4运输要求 5.4.1应对车辆运输过程进行GPS实时监控。 5.4.2高速公路运输速度不应超过70km/h,省道、国道、一般公路、城市公路不应超过40km/h,其他道路(乡村道路等)及路况较差的道路不应超过10km/h。 5.4.3运输过程宜用冲击记录仪(加速度记录仪)进行振动测量。冲击记录仪应牢固固定在集装箱箱体上。垂直向上的最大加速度不大于3.5g,垂直向下的最大加速度不大于2.5g,车辆前进方向的最大
3 Q/SY05004.2—2019 加速度不大于2.0g,左右方向的最大加速度不大于1.5g。
4对运输过程进行以下检查和记录 :
5.4.4
a)装卸车时检查集装箱是否完整、有无磕碰或损坏,并做好记录。 b) 检查GPS数据,沿程运行速度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c)对装有冲击记录仪的集装箱,应检查沿程记录数据是否超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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