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6512.1—2016
炼油化工工程建筑设计规范第1部分: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
Architecture specification for oil refining and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Part 1 : Process and auxiliary process buildings
2016-01一27发布
2016-04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06512.1—2016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1
3
设计原则一般规定 5. 1 建筑设计指标 5. 2 建筑模数 5. 3 设计使用年限建筑设计
4
5
6
6.1 墙体 6. 2 建筑楼地面及顶棚 6.3 屋面 6.4 台阶、 坡道、散水 6. 5 门、 窗
限制采用的材料防腐蚀设计 7. 1 防腐蚀设计原则 7. 2 防腐蚀一般规定 7. 3 腐蚀性介质及腐蚀性分级 7. 4 楼地面防腐蚀设计 7. 5 地面垫层防腐蚀设计
6.6
踢脚、变形缝、排水沟及积水坑防腐蚀设计 7.7 墙面防腐蚀设计
7.6
屋面防腐蚀设计门窗防腐蚀设计
7.8 7.9
7.10 常用的防腐蚀材料附录A(资料性附录)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特征表
Q/SY 06512.1—2016
前 創言
Q/SY06512《炼油化工工程建筑设计规范》是炼油化工工程设计系列标准之一。该标准分为以下5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 第2部分:全厂行政生活设施建筑;第3部分:生产建筑物防火防爆;
一第 4部分:中心化验室;
第5部分:控制室。 本部分为Q/SY06512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基彪、陈凤秋、龙世跃、董莉、简明。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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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化工工程建筑设计规范第1部分: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
1范围
Q/SY06512的本部分规定了石油化工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的设计原则、构造设计及材料选择的
要点。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中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物的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932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 GB 5003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2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45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934—2013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生产建筑物 production building 直接为满足生产工艺需要而建造的各类建筑物。 例如:分离反应厂房、聚合厂房、压缩机厂房、各类泵房、挤压造粒、催化剂制备、后处理厂
房、包装厂房等。 3. 2
辅助生产建筑物 auxiliary production building 不直接参加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起辅助作用的各类建筑物例如:锅炉房、机电仪修厂房、备品备件库、汽车库、控制室、机柜间、配变电所、环保监测
站、分析化验室、消防站、空压站、发电站、原料(成品)库等。
4设计原则
4.1应执行现行国家和行业的规范和标准,满足对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4.2应执行现行国家和行业的规范和标准对建筑物抗震、防火、防爆、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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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蚀、防噪声、防渗、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4.3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合理选择设计方案、确定建设规模及标准。并应遵循集中联合、开敞和轻型化的原则。 4.4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气象及地质)条件,尊重当地的建筑风格及常规做法,创造良好的室内外空间环境。 4.5应结合建筑功能,确定建筑物跨度、层高,合理确定建筑面积和建筑尺寸。 4.6应优先采用技术成熟,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及政府推广使用的建筑材料及产品和地方材料及地方构配件,合理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及新产品。 4.7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特征表参见附录A。
5一般规定 5.1建筑设计指标 5.1.1建筑面积
应按照 GB/T 50353 的规定进行建筑面积的计算。 5.1.2建筑高度
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5.1.3 建筑层高
指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为基准点计算的垂直距离;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顶
层的层高是由地面或楼面至屋面板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局部屋面板应按照局部出屋面房间的楼面面层标高定位。 5.1.4室内净高
指建筑物楼、地面的完成面至吊顶、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固定在楼板或屋盖上的下悬构件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地面至悬挂物下缘之间的垂直高度计算。
建筑物各种用房的室内净高应按单项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5.1.5建筑间距
确定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防震、抗爆、日照、通风、采光、防噪、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 5.2 建筑模数
基本模数的数值是 100mm,单位符号为 M,1M=100mm。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建筑平面应采用扩大模数6M,剖面应采用3M 建筑平面宜采用3M,可根据工艺要求采用1M,面宜采用1M。
5.3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为25年,临时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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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建筑设计
6.1 墙体
6.1.1防潮层以上常用砌块填充墙体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及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墙:
1)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小于 MU5.0;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外
墙及潮湿环境(卫生间、厨房等)的内墙不小于MU5.0,内墙的强度等级不小于 MU3.5。
2) 砌筑砂浆强度均不低于 Mb5.0。 3) 墙体应与柱(及构造柱)可靠拉结。 4) 在墙高大于4m或墙上遇有门窗洞口时,应在墙高的中部或门洞的上部及窗口的上下部
加设通长的钢筋混凝土配筋带。
5) 当门窗洞口宽度不大于1.8m时,洞口两侧应设置单排孔芯柱;当门窗洞口宽度大于
1.8m时,洞口两侧应设置与墙厚同宽的混凝土抱柱。
b)加气混凝土砌块:
1)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不适用于室内地面以下(包括地面以上0.2m高度范围)的墙体,并
应采用配套的砌筑砂浆和抹面砂浆。 2)墙体应与柱子可靠拉结,并沿墙高度每0.6m~1.0m 设一道通长配筋带,内配2~3根
6 钢筋于墙体灰缝内。 3)外墙及潮湿环境(卫生间、厨房等)的内墙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A5.0,内墙的强度等
级不小于 A3.5,体积密度级别不小于 B06
4)用于保温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的强度等级为 A1.0~A2.0,体积密度级别为B03~B04。 c)其他砌体应按相关规范执行。
6.1.2防潮层以下常用砌体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采用不低于 MU10.0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不低于 Mb10.0 的水泥砂浆砌筑,采用 Cb20
混凝土灌实。 b)其他砌体应按相关规范执行。
6.1.3砌体墙防潮层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防潮层设于室内地坪下60mm处或地面混凝土垫层高度范围内,当基础梁的上表面高于室
外地面并位于地面垫层高度范围内时,可不设防潮层。 b)i 两个相邻房间地坪高度不同时,应在高差范围内墙身的迎土面做垂直防潮处理,且与墙身
水平防潮层连成整体。 c)防潮层宜采用 1:2.5水泥砂浆内掺水泥重量 3%的防水剂所调和的防水砂浆铺抹 20mm 厚;
或采用现浇60mm厚的C20细石混凝土,内配Φ4 双向间距为 150mm 的钢筋网片。
6.1.4砌体及混凝土墙体的面层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除设置外墙外保温构造的墙体外,所有砌体及混凝土墙体均应对其表面进行抹面处理。 b)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内、外侧抹面,宜采用专用的抹面材料和工艺。
其他砌体及混凝土墙体,外墙宜采用混合砂浆找平,面层涂装建筑外墙涂料;也可根据需要
c)
采用水泥砂浆找平,贴块材面层。
d) 内墙墙面宜采用混合砂浆找平,面层类型可根据功能需要进行选择。淋浴间、卫生间等潮
湿房间的内墙可采用防水砂浆找平,外贴瓷砖。 e)砌体及混凝土墙体抗裂技术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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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窗台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压顶扁梁或采用钢筋混凝土窗台板。 2)填充墙与混凝土构件接缝处、楼梯间墙体、不同材料墙体交界处应采取措施防止墙体
裂缝。 3)砌体女儿墙高度不宜大于1m,并应设置构造柱和厚度不少于60mm的钢筋混凝土压
顶。女儿墙构造柱应伸至女儿墙顶并与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整浇在一起。
6.1.5墙体保温隔热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对有保温隔热要求的建筑物,宜采用外墙外保温构造体系;对有特殊保温隔热要求的房间,
宜采用内保温体系。 b) 抗爆建筑物应选用具有整体面层构造的外墙外保温构造体系。 c)墙体保温构造体系中保温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筑物的墙体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抗爆建筑物的墙体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采用A级。
2)
3)选用经封闭处理后的成品板材时,其憎水率应不小于98%,质量吸湿率不大于5.0%,
在平均温度25℃±1℃的条件下,热阻R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6.1.6墙面涂料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外墙涂料应具有较好的耐水、耐候、耐酸碱、耐洗刷、耐沾污、耐老化和保色性等性能。 b) 内墙涂料应选择绿色环保型产品,并应美观、细腻、色彩柔和、耐擦洗和遮盖率高。
室内受弱腐蚀作用的建筑物,其内墙涂料还应具备一定耐酸碱和防水的性能
c)
6.1.73 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墙体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夹芯墙板应符合 GB/T 23932 的规定。 b) 彩色钢板厚度,室外侧不应小于0.6mm,室内侧不应小于0.5mm。 c) 夹芯材料应选择岩棉、玻璃棉等燃烧性能等级为 A级的保温材料。 d) 墙板总厚度不应小于50mm。 e) 应按照工艺要求和大气环境腐蚀性特性,选择合理的面层涂层。
6.1.8 单层彩色压型钢板墙体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单层彩色压型钢板适用于无保温、密闭要求的简易或临时性建筑物,或半开式的生产性建
筑物。 b) 彩色钢板厚度应不小于0.7mm。
6.2建筑楼地面及顶棚 6.2.1室内地面地基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地基填土应分层夯实,压实系数入不应小于0.90。 b)季节性冰冻地区非采暖房间的地面以及室外的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当土壤标准冻
深大于600mm,且在冻深范围内为冻胀土或强冻胀土时,应在垫层下加设防冻胀基层。
6. 2. 2 室内地面垫层:
a)地面垫层厚度应根据荷载情况、垫层材料及地基承载力等条件,按照GB 50037的有关规定
执行。 b) 垫层厚度的计算一般应以生产过程中经常作用于地面的最不利荷载作为主要荷载因素。混
凝土垫层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厚度不小于60mm。 当最不利荷载的作用地段只占房间的局部面积时,可采取局部加厚措施。
c) d) 经常有水及侵蚀介质作用地面应采用刚性垫层。
e)地面的混凝土垫层应设置纵向缩缝、横向缩缝,其中:
1)纵向缩缝应采用平头缝或企口缝,其间距为3m~6m。纵向缩缝采用企口缝时,垫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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