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835—2015
危险场所在用防爆电气装置
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hazardous areas electrical apparatus in use
2015—08—04发布
2015一11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1835—2015
目 次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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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5 检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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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报告及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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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O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主等电位联结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辅助等电位联结附录C (资料性附录) 电气装置最高允许温度及允许温升值附录D(规范性附录) 检测报告格式样本附录E (规范性附录) 隐患整改通知单格式样本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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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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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大连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振平、娄仁杰、王大伟、米晏、潘国庆、党巍、高立新、杨永生、叶明、
杨成、舒波、杨海涛、李冬毅、王国辉、解丽娟、王国巍、白宪庆、赵彩年、盖艳、孙文跃、苏雪丽。
Ⅱ
Q/SY1835—2015
危险场所在用防爆电气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场所电气装置防爆安全检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检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报告及存档。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危险场所在用防爆电气装置的安全检测。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矿井井下;一炸药的制造、加工和储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949.1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500582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AQ3009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电气设备electricalapparatus 系一切利用电能的设备的整体或部分,如发电、输电、配电、蓄电、电测、调节、变流、用电设
备和电讯工程设备等。 3. 2
爆炸性环境explosive 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或粉尘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
未燃烧混合物的环境。 3.3
爆炸性气体环境 意explosivegas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或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未燃
烧混合物的环境。 3. 4
可燃性粉尘环境combustibledust atmosphere 在大气环境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性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未燃烧
混合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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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危险场所hazardousarea 爆炸性气体环境或可燃性粉尘环境大量出现或预期出现的数量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
和使用采取专门预防措施的区域, 3. 6
隔爆外壳flameproof enclosure 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外壳内部的可
燃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的点燃。
注:隔爆外壳的防爆型式通常称为隔爆型,用字母“d”表示。
3.7
增安型“e” increased safety “e" 对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或火花的电气设备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电
气设备产生危险温度、电弧、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 3.8
本质安全型“” intrinsic safety "j" 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它将设备内部和暴露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连接导线可能产生电火花或
热效应能量限制在不能产生点燃的水平。 3. 9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 intrinsically safe electrical apparatus “i" 内部的所有电路都是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本质安全电路指的是在标准规定条件(包括正常
工作和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电火花或任何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路。 3.10
正压外壳型电气设备“p”pressurizedenclosureselectricalapparatus“p” 具有正压外壳的电气设备,即该外壳能保持内部气体的压力高于外部环境大气压力,且能阻止外
部爆炸性混合物的进人。 3. 11
油浸型电气设备“o” oil-immersion electrical apparatus “o" 一种将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的部件整个浸在油或其他保护液中,使设备不能够点燃液面以上或外
壳外面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3.12
n型电气设备“n” non-sparking electrical apparatus “n" 一种在正常运行时或标准、制造厂规定的异常条件下,不会产生引起点燃的火花或超过温度组别
限制的最高表面温度的电气设备。 3.13
维护maintenance 将产品保持在或恢复到符合有关技术条件要求的状态,并实现其要求功能的综合活动
3.14
检测inspection 为了获取设备运行状态安全可靠的结论而采取的不拆卸或局部拆卸设备,并辅以一些测试措施而
进行的详细检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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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连续监督continuous supervision 由在专业安装及其使用环境方面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经常保养、检测、管理、监控和维
修电气装置,以便保持装置的防爆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4基本规定
4.1单位和人员 4.1.1对在用的防爆电气装置和设备应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定期进行检测。为保证防爆电气装置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使用单位应进行连续监督。 4.1.2检测人员应具有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维护和检修经验,经过防爆型式、安装实践、有关法规、 规程及危险场所分类等方面的培训。 4.2.3现场检测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4.2程序和要求 4.2.1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装置检测工作程序按图1进行。
制定检测方案
下达检测计划
环境、资料调查
确定检测仪器设备状况
现场检查与测试
检测数据记录
出具检测报告
计算分析与结果判定
图1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装置检测工作程序
4.2.2现场环境和有关资料的调查,应包含下列内容:
a)确定现场危险物质,根据危险物质的特性进行危险场所的分类、分级和区域划分。 b) 检查被检测场所的电气装置设计、选型、施工资料,了解供电制式、电气装置运行状况,
检查接地型式和等电位连接状况等。
4.2.3现场测试、检测人员及环境安全:
电气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应符合GB/T17949.1的要求。 b) 红外检测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1) 被测电气设备应为带电设备。 2) 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3) 户外晴天应避开阳光直接照射或反射进人仪器镜头。 4)室内或晚上检测应避开灯光的直射,宜闭灯检测。 检测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遵守以下作业安全规定:
)
检测现场不应携带火种、非防爆通讯设备。 2) 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应进行静电释放。 3) 现场不应随意敲打金属物。 4)遵守受检单位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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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进入危险场所应进行检测环境安全确认,并对此次检测内容、项目,以及检测方
d)
法和检测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对人员、设备、防火防爆区域等的危害告知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应落实保障检测人员和设备安全的防护措施
4.3仪器设备
4.3.1在防爆场所中应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检测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检测所采用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 4.3.2检测用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经法定专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并处于正常状态。 4.3.3对有精度要求的参数检测,现场检测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的精度指标应比被测对象要求精度高一个等级。
4.4周期
危险场所在用防爆电气装置检测周期不超过三年。
5 检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5.1 丝 线路系统 5. 1.1 一般规定 5.1.1.1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路径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爆炸危险性环境电气配线原则上只有电缆配线和钢管配线两种。 b)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 c)) 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在
较低处或电缆沟敷设。 d) 当电气线路沿输送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
管道内的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管道的上方;管道内的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管道的下方。 移动电器的配线只允许采用电缆配线,并应设有防电缆拔脱装置。
e
5.1.1.2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当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5.1.1.3爆炸危险环境内采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应高于线路的工作电压,且不应低于500V,绝缘导线应敷设于钢管内。 5.1.1.4电气线路使用的接线盒、分线盒、活接头、隔离密封件等连接件的选型,应符合GB 50058,AQ3009等的规定。 5.1.1.5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采用有防松措施的螺栓固定,或压接、钎焊、熔焊,但不应绕接。 铝芯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有可靠的铜一铝过渡接头等措施。 5.1.1.6爆炸危险环境除本质安全电路外,采用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其铜、铝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1 的规定。 5.1.1.7甲类厂房,甲类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类、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2倍。 5.1.1.8危险场所的配线方式按表2选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