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13.220.01 CCS C 80
DB23
黑龙江 省地 方标准
DB23/T3198—2022
墙壁式消防水池取水口建设技术规程
2022-05-09发布
2022-08-09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3/T3198—2022
目 次
前言 1
II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 符号 5技术要求
5. 1 一般规定 5.2 墙壁式取水口设计参数 5. 3 建设地点选择 5.4 组成设计 5. 5 阀门. 5.6取水接口 6施工 6. 1 一般规定 6.2安装技术要求 7质量验收 7. 1 一般规定 7.2验收附录A(资料性) 墙壁式消防水池取水口安装示意
A. 1 墙壁式消防水池取水口安装图附录B(资料性) 墙壁式取水口系统调试报告, B. 1 概述 B. 2 墙壁式取水口系统试压记录 B. 3 墙壁式取水口系统管网冲洗记录附录C(资料性) 墙壁式取水口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C. 1 墙壁式取水口系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D(资料性)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D.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E(资料性) 墙壁式取水口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E.1墙壁式取水口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附录F(资料性) 墙壁式取水口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F.1墙壁式取水口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C
10 10 11 11 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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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组织实施,由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东城建筑
设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梅英亭、昌新文、宋敬群、郑卓、王威、马国航、全强、秦丽、尉雪、金旭阳、 马博伦、郭少昱、张德平、邹海微、朱宇辉、李宛泽、刘子瑞。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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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式消防水池取水口建设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墙壁式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设计、施工、系统验收、维护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墙壁式消防水池取水口的建设。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32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T 1176 铸造铜及铜合金 GB/T 2100 通用耐蚀钢铸件 GB/T 9439 灰铸铁件 XF83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术语和定义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专用消防水池 specialfirereservoir 人工建造的专门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3. 2
墙壁式取水口 wallbasedwaterintake 建筑物外墙上安装的向消防车供水的消防取水口。
3. 3
安全防护箱 safety protectionbox 设置在墙壁上用于保护墙壁式取水口及其配套设施(如电子水位显示表、开闭电磁阀按钮、固定消
防电话等)的箱体。
符号
4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D一一法兰外径; D1一一螺栓孔中心圆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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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一一螺栓孔直径。
5技术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墙壁式取水口建设应结合严寒地区实际环境条件并参照GB50974的相关规定执行。 5.1.2消防管道的抗震设计应符合GB50032的有关规定 5.1.3墙壁式取水口及附属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应符合XF836的规定, 5.1.4取水(供水)管道直径确定可参照GB50974水力计算部分相关规定。 5.2墙壁式取水口设计参数 5.2.1墙壁式取水口取水方式为消防车吸水式。 5.2.2墙壁式取水口接口的公称通径宜为150mm,具体接口型号以实际情况为准。 5.2.3墙壁式取水口取水(供水)管道公称通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150mm。 5.2.4墙壁式取水口取水(供水)管道公称压力宜取1.6MPa。 5.3建设地点选择 5.3.1墙壁式取水口的建设地点宜便于消防车取水。 5.3.2墙壁式取水口与其他建构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5.3.3墙壁式取水口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1.0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 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5.3.4墙壁式取水口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5.3.5墙壁式取水口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5.3.6墙壁式取水口应设置在建筑外墙并设置安全防护箱。 5.4组成设计 5.4.1 墙壁式取水口应由独立供水管线、电子水位显示表、取水接口、安全防护箱、标志牌、铭牌等组成。 5.4.2 墙壁式取水口系统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墙壁式取水口应设置在防护箱内,防护箱内应设置具有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声光报警功能的
电子水位显示表、开闭电磁阀的按钮 b) 当墙壁式取水口低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时,应在取水管道上设置电磁阀; c) 防护箱内宜设置固定消防电话,并采取适当的防水措施; d) 防护箱表面宜涂为红色,并标识“消防水池取水口”; e) 防护箱尺寸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不宜小于800mm×650mm×280mm f) 防护箱内应留有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5.4.3 墙壁式取水口接口形式及取水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墙壁式取水口接口形式应与当地消防车吸水管相匹配,一般为口径150mm的卡扣栓口; b) 取水管道宜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或涂覆钢管等其他管材,不应焊接; c) 取水管道宜直接接入消防水池或消防泵房内消防水泵吸水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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