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 150. 99 H 68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 83—2020 代替YS/T83—2006
光谱分析用基体 Palladium matrix for spectral analysis
2020-12-09发布
2021-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YS/T83—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S/T83—2006《光谱分析用钯基体》。本标准与YS/T83—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需测定的杂质元素由18个增加到22个,新增加杂质元素为钛、钒、钻、镉(见表1和2006版表 1) ; SM-Pd99.995中新增加杂质元素钛、钒、钻、镉含量为0.0001%,金、锰杂质元素含量由 0.00003%修改为0.00001%,铅杂质元素含量由0.00003%修改为0.00005%(见表1和2006 版表1); SM-Pd99.999中新增加杂质元素钛、钒、钻、镉杂质含量为0.00001%,杂质元素含量由 0.0001修改为0.00001%,锰、铬、锡、锌、铋、钉杂质元素含量由未做规定修改为0.00001%(见表1和2006版表1);化学成分分析方法由原子发射光谱法修改为辉光放电质谱法(见4.1和2006版4.1)。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冶金研究院、江西省汉氏
贵金属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文、刘伟、杨海岸、马媛、王淑英、吴喜龙、朱武勋、郁丰善、邱平、赵雨、林波、 金云杰、王金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B17071978; —YS/T83—1994;YS/T83—2006。
YS/T83—2020
光谱分析用钯基体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光谱分析用钯基体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光谱分析纯度为99.9%~99.99%的钯时所用钯基体,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YS/T1504--2021高纯钯化学分析方法杂质元素含量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法
3技术要求
3.1产品分类
钯基体按钯的含量分为两个牌号:SM-Pd99.995、SM-Pd99.999。 3.2 化学成分 3.2.1 钯基体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化学成分
牌 号
SM-Pd 99. 999
SM-Pd 99. 995
钯含量,不小于
99.995 0.00005 0.00005 0.0001 0. 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5 0.00005 0.00005 0.00005
99. 999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Pt Rh Ir Ru Au Ag Cu Fe Ni Al Pb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杂质元素含量,
不大于
1
YS/T83—2020
表1化学成分(续)
SM-Pd 99. 999
牌 号
SM-Pd 99.995
Mg S Mn Cr Sn Zn Bi Ti V Co Cd
0. 00001 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0. 001
0.00001 0.0001 0.00001 0.00005 0.00005 0.0001 0.00005 0. 0001 0. 0001 0. 0001 0. 0001 0. 005
杂质元素含量,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杂质元素总量,不大于
注:本标准未规定的元素和挥发物的控制限及分析方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2.2钯含量为100%减去杂质元素实测值总和的余量,杂质元素包括但不限于表1中所列元素。 3.3外观
钯基体为灰色海绵状金属,无目视可见的夹杂物。
4试验方法
4.1钯基体化学成分分析
钯基体的化学成分分析按YS/T1504一2021《高纯钯化学分析方法杂质元素含量的测定辉光放电质谱法》的规定进行。 4.2钯基体中夹杂物采用目视检查。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钯基体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如复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日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钯基体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产品应由同一生产批次、同一牌号组成。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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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取样 5.4.1化学成分检验的取样:从该批产品中随机取三份占总量1%左右的样品,最少不低于10g,混匀后以四分法缩分至试样所需数量。 5.4.2产品外观逐件检查。 5.5检验结果判定 5.5.1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和判定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 5.5.2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判该批不合格,或重定牌号。 5.5.3 外观质量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判该瓶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标志
在检验合格的每一瓶产品上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牌号、规格、批号; c)产品净重、毛重; d) 生产日期。
6. 2 包装、运输、贮存 6.2.1 包装
钯基体产品装入带有内、外盖的塑料瓶中,严密封口,放入箱中进行包装或外包装。包装规格(克/ 瓶):5、10、25、50、100、250、500、1000。 6.2.2运输
产品可以采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方式运输,运输途中不能接触有腐蚀性和有污染的物质。 6.2.3存
产品贮存条件应符合: a)无腐蚀性物质; b)不污染产品。
6.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 产品名称、牌号; c) 批号; d) 净重和件数; e) 分析检验结果和检验印记; f) 本标准编号; g) 出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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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83—2020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产品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数量; d) 本标准编号; e)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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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行业标准光谱分析用钯基体 YS/T 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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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东城区嵩祝院北巷39号
邮政编码:100009 北京建宏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155024-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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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 1/16 印张0.75 字数14千字 2021年4月第一版 2021年4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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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书号:155024·2542 定价: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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