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1143- 2015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disasters mitigation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
(2021年版)
2015 -12 -03 发布
2016 -08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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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2021年第21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局部修
订的条文,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订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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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時告
第99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43-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 3.2.3、3.2.4、5.2.4、5.5.1、5.5.2、5.5.3、7.2.6、7.3.1、 7.3.2、7.3.3、7.3.4、8.2.5、8.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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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 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避难场
所设置;总体设计;避难场地设计;避难建筑设计;避难设施设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46号,邮编:063009)。
本规范主编单位: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城市与工程安全减灾中心
本规范参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司抗震防灾处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安全与防灾规划学术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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