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3.080.99 CCS P 66 备案号:95528-2023
DB63
青海省地 方标准
DB63/T2090—2022
盐渍土地区公路路基监测技术规范
2023-03-01实施
2022-12-30 发布
发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63/T2090—2022
目 次
前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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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规范性引用文 3 总体要求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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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案变形监测温度监测水分监测, 8 盐分监测气象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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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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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1 13 15 16 17 18
9 10 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
附录A (资料性) 盐渍土地区路基变形监测记录表,附录 B (资料性) 盐渍土地区路基温度监测记录表,附录 C (资料性) 盐渍土地区路基水分监测表附录D (资料性) 路基盐渍土含盐量数据记录表附录E (资料性) 盐渍土地区路基气象监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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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20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湟源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青海省兴利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
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海西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长安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顺元、尉海荣、谢忠安、包靖安、侯宗录、李建忠、李宁、安照燕、王拓、 冯欢、马东权、唐超、鲍德章、熊锐、吴生彬、刘吉莲、马伟、田生军、宗有杰。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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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2090—2022
盐渍土地区公路路基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盐渍土地区公路路基监测的总体要求、监测方案、变形监测、温度监测、水分监测、 气象监测、盐分监测、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盐渍土地区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的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5221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总则 GB/T33703自动气象站观测规范 GB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JGJ/T 87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 JTG 3430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 345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 C10 公路勘测规范 JTGC20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QX4气象台(站)防雷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4.1应根据盐渍土地区地质条件、气象水文条件、路基工程特点等编制监测方案。 4.2监测断面和监测点应根据监测对象、工程规模、项目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按监测技术要求进行布设,并能反映监测对象的整体状态。 4.3监测方法应根据盐渍土路基监测项目的特点、设计要求、现场条件、监测措施等因素综合确定每个工程可采用多种监测方法的组合形式,有特殊要求时同一监测点也可选择多种监测方法相互验证。 4.4监测点位移值及其变化速率的稳定标准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并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5监测项目的初始值在设备稳定后,应不少于3次监测,并取其稳定后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4.6现场应配置备用仪器。测量初期对主测仪器和备用仪器对比测量,并进行对比分析,以便更换时能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7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应重新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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