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3.080 CCS D 50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337—2021 代替YS/T337—2009
硫精矿 Pyriteconcentrate
2021-12-02 发布
202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YS/T337—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YS/T337—2009《硫精矿》。本文件与YS/T337—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引用文件中GB/T2463《硫铁矿和硫精矿中全铁含量的测定硫酸容量法和重铬酸钾
容量法》的标准名称(见第2章,2009年版的第2章); b) 删除了引用文件中GB/T2466《硫铁矿和硫精矿中铜含量的测定》和GB/T2469《硫铁矿和硫精
矿中碳含量的测定烧碱石棉重量法》两个标准(见第2章,2009年版的第2章); c) 更改了表1五个品级对各元素含量的要求。有效S含量进行了提升,对杂质元素限量进行了调
整。其中有效S含量一级品由“43”改为“45”,二级品由“38”改为“43”,三级品由“35”改为“41”,四级品由“29”改为"38”,五级品由“26”改为“35”(见5.1,2009年版的3.2);
d)更改了表1中的备注,将“硫精矿中金、银为有价元素,应报分析数据,用户对产品如有特殊要
求,由供需双方议定”修改为“硫精矿中铁含量应报分析数据,用户对产品如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议定”(见5.1,2009年版的3.2);
e) 增加了“外观质量应无明显色差”(见5.3); f) 更改了硫精矿中水分含量的要求,将“不大于12%”改为“不大于11%”(见5.2.2,2009年版的
3.3.2); g) 增加了硫精矿粒度检测方法,采用0.6mm标准筛筛析(见6.2); h)增加了“硫精矿外观质量的检查采用目测法”(见6.3); i) 更改了质量异议处理提出时间,将30天改为15天(见7.1.2,2009年版的5.1.3); ji) 更改了“组批”的描述,修改为“硫精矿的交货批可由多个检验批组成,每一检验批应成批提交验
收且由同一品级组成。汽车交货时每一检验批批量应不大于100t,火车交货时每一检验批批量应不大于700t,船板交货时每一检验批批量不超过3000t。特殊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见7.2,2009年版的5.2);
k)更改了仲裁样的保存方式,将“仲裁样由需方保存”改为“双方协议仲裁样的保存方,保存期30
天”(见7.4,2009年版的5.4.1); 1) 删除了“同一检验批硫精矿颜色有明显差异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测定结
果判定品级”(见2009年版的5.4.2); m)增加了“硫精矿水分或粒度不合格的,该批判为不合格(见7.5.3)”; n)增加了“硫精矿外观质量不合格的,该批判为不合格(见7.5.4)”; 0)增加了“运输中采取防护措施的要求,贮存要求防暴晒、防雨淋、防污染”(见8.1和8.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山西铜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万攸红、束斌强、肖子廉、潘晓玲、彭康、张光华、罗升、夏珍珠、蒋传生、方远、 胡仙凤、阮华东、黄新强、陈春泉、叶正雄、谢辉、胡凡、杨威、马丽君、徐苗、罗付兴、俞金生、王金玮、王郭亮、
YS/T337—2021 龚新宇、杨文武、程建农、张慧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4年首次发布为YS/T337—1994,1998年第一次修订,2009年第二次修订;一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Ⅱ
YS/T337—2021
硫精矿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硫精矿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和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经重选、浮选所得,以供制造硫酸和提炼硫磺等使用的硫精矿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60 硫铁矿和硫精矿采样与样品制备方法 GB/T 2461 硫铁矿和硫精矿中水分的测定重量法 GB/T 2462 硫铁矿和硫精矿中有效硫含量的测定燃烧中和法 GB/T 2463 硫铁矿和硫精矿中全铁含量的测定硫酸铺容量法和重铬酸钾容量法 GB/T 2464 硫铁矿和硫精矿中砷含量的测定Ag-DDTC分光光度法 GB/T 2465 硫铁矿和硫精矿中氟含量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T 2467 硫铁矿和硫精矿中铅含量的测定 GB/T 2468 硫铁矿和硫精矿中锌含量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产品分类
硫精矿按化学成分分为五个品级: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四级品和五级品。
5 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硫精矿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物理性能 5.2.1硫精矿粒度应不大于0.6mm。 5.2.2硫精矿中水分含量应不大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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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337—2021
表1硫精矿的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
名称
品级
主含量,不小于
杂质”,不大于
K
Pb+Zn 0. 30 0. 60 1. 20 2. 00 2.50
有效S 45 43 41 38 35
As 0. 02 0. 04 0. 20 0. 40 0. 80
0. 05 0. 08 0. 20 0. 60 1. 20
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四级品五级品
硫精矿
硫精矿中铁含量应报分析数据,用户对产品如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议定
5.3外观质量
硫精矿中不得混入外来杂物,同批硫精矿要求颜色均匀,无明显色差。
6试验方法
6.1 硫精矿化学成分的测定按以下标准的规定进行:
a) 硫精矿中有效硫的测定按GB/T2462的规定进行; b) 硫精矿中全铁的测定按GB/T2463的规定进行; c) 硫精矿中砷的测定按GB/T2464的规定进行; d) 硫精矿中氟的测定按GB/T2465的规定进行; e) 硫精矿中铅的测定按GB/T2467的规定进行; f) 硫精矿中锌的测定按GB/T2468的规定进行。
6.2石 硫精矿中水分的测定按照GB/T2461的规定进行;硫精矿粒度测定采用0.6mm标准筛筛析。 6.3 硫精矿外观质量的检查采用目测法。
7检验规则
7.1检查和验收 7.1.1硫精矿应由供方或第三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或订货单的规定, 7.1.2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当检验结果与本文件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在收到产品之日起15天内向供方提出,如需仲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2组批
硫精矿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品级的产品组成。汽车交货时每一检验批批重应不大于100t,火车交货时每一检验批批重应不大于700t,船板交货时每一检验批批重应不大于3000t。 7.3检验项目
每批硫精矿应进行化学成分、物理性能及外观质量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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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337—2021
7.4取样和制样
硫精矿化学成分的取、制样按GB/T2460的规定进行,由供方取样,需方监督。每一检验批所采试
样一式三份,供方、需方、仲裁各一份。双方协议仲裁样的保存方,保存期30天。 7.5检验结果判定 7.5.1检验结果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并按照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判定。 7.5.2硫精矿化学成分分析检验结果与表1进行比对,按低等级定级,出现一项不符合五级品要求的即判不合格。 7.5.3硫精矿水分或粒度不合格,判该批不合格。 7.5.4硫精矿外观质量不合格,判该批不合格。
8运输、贮存和随行文件
8.1运输
硫精矿为散装运输,可由汽车、火车或船舶运输,由多个检验批组成交货批。每车(船)应装同一品级并采取防护措施。特殊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2贮存
不同品级的硫精矿应分开堆放,防暴晒、防雨淋、防污染。 8.3随行文件
每批硫精矿应附有随行文件,其中除应包括供方信息、产品信息、本文件编号、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外,还宜包括:
a)产品质量保证书:
产品的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
·
产品特点(包括制造工艺及原材料的特点);
·
对产品质量所负的责任;
·
产品获得的质量认证及带供方技术监督部分检印的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
b)产品合格证:
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批量或批号;
·
·检验日期; ·检验员签名或盖章。
c)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的检验报告及成品检验报告。 d)产品使用说明:正确搬运、使用、贮存方法等。 e)其他。
9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所列材料的订货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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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品级; c) 净重; d) 物理性能、化学成分; e) 本文件编号; f)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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