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27.060.30 CCS J98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109372022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导则
Boilers water (medium)treatment inspection guidelines
生化365正版图书费询系统
ZJKD
2022-05-13发布
2022-11-13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国家能源局
公告
2022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局批准《智能风电场技术导则》等209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SpecificationforPreparationofFeasibilityStudy ReportforPhotovoltaicPowerProjects》等23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等2项能源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
附件:行业标准目录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1 152 I-SO- I-S-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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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NB/T1093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
院、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淄博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温州市润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英、胡月新、赵博、杜玉辉、徐晖、邓宏康、张文辉、翁兴国、伍孝荣、 先华、王尚晶。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ⅡI
NB/T10937—2022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锅炉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和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的要求与评判规则,适用于检验机构对锅炉使用单位的水(介)质处理和锅炉化学清洗是否满足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的符合性抽查。
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固定式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按锅炉设计制造的余(废)热锅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3971有机热载体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6907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水样的采集方法 GB/T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T14416 锅炉蒸汽的采样方法 GB/T23800 有机热载体热稳定性测定法 GB/T 24747 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 GB/T 34352 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清洗导则 GB/T34355 蒸汽和热水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DL/T561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DL/T 805.2 火电厂汽水化学导则第2部分:锅炉炉水磷酸盐处理 DL/T805.3 火电厂汽水化学导则第3部分:汽包锅炉炉水氢氧化钠处理 DL/T 1924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水汽质量控制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1576和GB/T1214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锅炉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boilerwater(medium)treatmentperiodicalinspection 检验机构依据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对锅炉水汽质量及水处理情况、有机热载体质量等定
期进行的符合性抽查。 3. 2
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boilerchemicalcleaningsupervisioninspection 检验机构在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依据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对锅炉化学
清洗过程(不包括单纯的碱洗)进行的符合性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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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10937—2022 4锅炉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4.1锅炉安装监检中的水(介)质处理检验 4.1.1以水为介质的锅炉水处理检验主要内容为:
a)查看锅炉水处理系统(设备)调试报告,核查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的配置及周期制
水量能否满足锅炉正常运行时的给水用量,出水质量能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b)查看加药设置,核查加药调试是否使锅炉水汽相关指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c)查看取样装置的设置是否符合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d)查看锅炉试运行期间水汽测定记录,核查锅炉水汽质量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对于电
站锅炉还应核查在线化学仪表的设置是否符合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和DL/T561的要求; e) 安装有除氧器的,查看除氧器调试记录,核查除氧效果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4.1.2有机热载体锅炉介质检验的主要内容为:
a)查看取样装置的设置是否符合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和GB/T24747的要求; b)核查有机热载体质量和适用性是否符合GB23971和GB/T24747的要求。
4.1.3锅炉安装监检中的水(介)质处理检验记录格式可参照附录A。 4.2运行锅炉水处理定期检验
运行锅炉水处理定期检验应包括锅炉水汽质量检验和锅炉水处理情况核查,根据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结合锅炉外部检验进行。 4.2.1锅炉水汽质量检验 4.2.1.1水汽质量检验的取样应按照GB/T6907和GB/T14416的要求进行。 4.2.1.2水汽质量的检验项目要求如下(油田注汽锅炉除外):
a)工业锅炉水质的检验项目应按照GB/T1576或者经鉴定的锅炉设计文件标明的相应标准
确定(其中给水油含量必要时测定); b)电站锅炉水汽质量的检验项目一般应按照GB/T12145确定(汽包锅炉炉水磷酸盐处理时
可执行DL/T805.2、氢氧化钠处理时可执行DL/T805.3;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可执行DL/T1924);
c)其他不发电的A级锅炉水汽质量的检验项目可根据GB/T12145或者经鉴定的锅炉设计文
件标明的相应标准确定。
4.2.1.3各检验项目的测定方法应按照相应标准的要求进行,其中溶解氧、电站锅炉的水汽电导率、氢电导率、pH值应在取样现场测定;联氨在取样后应按照相应标准的要求尽快检测。 4.2.1.4锅炉水汽质量检验结论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判。 4.2.1.4.1工业锅炉水质检验结论分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评判规则如下:
一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全部符合GB/T1576或者经鉴定的锅炉设计文件标明的相应标准要求:
一基本符合要求:检验结果有部分指标测定值不符合GB/T1576或者经鉴定的锅炉设计文
件标明的相应标准要求,但主要指标符合表1要求;
一不符合要求:检验结果不符合GB/T1576或者经鉴定的锅炉设计文件标明的相应标准要
求,而且主要指标超过表1要求或者表1之外的其他指标严重超标,容易造成锅炉快速腐蚀、结垢、蒸汽品质恶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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