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410-2021 备案号∶J15691-2021
城市停车场(库)设施配置标准
Facility allocation standard of urban parking lot(garage)
2021-05-01 实施
2021-04-01 发布
前 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晋建标字〔2019】109号),标准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吸收了国外发达国家及国内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与完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5章,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5.停车场(库)设施。
1 总 则
1.0.1 为了适应新时代交通发展的要求,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提高山西省城市停车设施的建设水平,缓解停车矛盾,促进本省城市停车设施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县级及县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库)的停车设施配置。
1.0.3 城市停车场(库)设施配置应与城市停车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协调一致,应符合城市交通发展目标。
1.0.4 城市停车场(库)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山西省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2年)》"两进"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做到停车进库进位。
1.0.5 城市停车场(库)设施配置的形式应因地制宜、交通安全、方便使用,满足环境保护、防灾安全的要求,与周围建筑、环境、景观相协调。
1.0.6 城市停车场(库)配置标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