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7/T 5072-2016
建筑工程(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 Structural Engineering)
2016-10-01实施
2016-09-01发布
前 言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自2004年颁布之后。至今己实施了十二年。近年来,随着国家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不断更新,原规程己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资料管理工作需要。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和归档,统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的内容、程序、方法,实现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XJ/T 185S-2009)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编制。既保证了国家标准、规范的全面实施,又体现了地方标准的相对提高和进步,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规程共分八个部分五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管理职责,分类与编号、施工资料内容及要求、竣工图编制、组卷与归档。附录中主要编制了竣工图给制及图纸折叠方法、主要建材进场复验试验项目与取样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组成目录、施工资料表格、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格等内容。
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相比,本规程主要有以下变化∶
1.增加了"竣工图编制"一章内容,在附录中增加了"竣工图绘制及图纸折叠方法、主要材料进场复验试验项目与取样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格"三部分内容,去掉了原规程附录中"隐蔽工程主要隐检项目及内容、工程观感质量评价的推荐标准"两部分内容。
2.组卷编号分成了12个部分,增加了智能建筑、建筑节能和单位工程竣工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并将原规程中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部分拆分成了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和屋面工程三个部分,有效解决了一个卷册资料过多的问题,便于存放和归档。
3.增加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格,以利于施工、监理企业对强制性条文展开自查自纠,更有利于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
4.将检验批按照子分部工程进行划分,更加清晰明确,增加了检验批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和竣工预验收报审表,与GB 90300的变化一致。
5.增加了注册师签章的规定,严格执行注册师签章制度,凡未按规定在相关管理文件上签章的。或仅有注册师签字而未同时加盖执业印章的,一律视为无效管理文件。
6.明确了未实行监理工程的相关单位职责。对于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7。明确了工程中出现资料遗遍的处理情形,由于施工资料缺漏使工程无法正常验收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实体检测或拍样试验,以确定工程质量状况,并出具检验报告。
8.明确了资料中企业公章和经授权的项目章、资料章的使用范用。减少了原规程大量表格均盖企业公章的情况,并增加了工程参建各方签字签章存样表,进一步规范了签字签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