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J/T 15-108-2015 备案号J13209-2015
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编制方法
Method for developing 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of public and commercial building
2016-02-01 实施
2015-09-02 发布
前 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2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知》(粤建科函「2012】79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 术语;3基本规定;4公共建筑分类;5 公共建筑能耗数据采集;6 公共建筑能耗数据处理;7能耗限额值的确定。
1 总 则
1.0.1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推行能耗限额制度,规范广东省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的编制,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的编制。
1.0.3 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的编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依据本标准编制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值不应高于国家和上一级行政区相关标准规定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