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J/T 15-70-2009
土钉支护技术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soil naliling techniques
2010-01-01 实施
2009-10-19 发布
前 言
本规程是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科函【2005】284号文下达的任务,由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和检测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程编制组在编写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广东省建筑基坑土钉支护工程的科研设计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开展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土钉支护结构位移估算方法,并以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省内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科研、检测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反复讨论,多次修改,最后由广东省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程共分八章和一个附录,适用于广东省建筑基坑土钉支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和验收。本规程是根据广东省的地质条件和建筑基坑土钉支护工程的实际情况,为规范广东省建筑基坑土钉支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和验收而编制的。
1 总 则
1.0.1 为使广东地区采用土钉支护的建筑基坑工程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采用土钉支护的直立式或陡坡式开挖的临时性建筑基坑工程,基坑深度不宜超过12m。
1.0.3 对一般临时性土钉支护基坑工程,应保证基坑工程完成后安全和正常使用一年;对重大工程的临时性土钉支护基坑工程,应保证基坑工程完成后,在约定的地下结构施工工期内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1.0.4 本规程除对土钉作了详细的规定外,还对土钉支护基坑工程涉及的加强结构作了具体的规定。
1.0.5 本规程中的土钉支护包括普通型土钉支护、加强型土钉支护和复合型土钉支护。
1.0.6 土钉支护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检测与监测、竣工验收等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及其他有关国家和广东省现行的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