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J51/T 074-2017 成都市地铁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hengdu metro
中铁二院 工程集 团有限责任公 司
批准部门∶四 川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施行日期;2 0 1 7年 0 7 月0 1 日
前 言
为指导和规范成都市的地铁设计,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成都市地铁设计规范>编制计划的通知》(川建标发〔2016〕432号)的要求,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在总结成都市地铁设计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国家标准及北京、上海等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经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 32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运营组织、车辆、限界、线路、轨道、路基、车站建筑、高架结构、地下结构、工程防水、通风空调、给水与排水、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火灾自动报警、综合监控、环境与设备监控、乘客信息、门禁、安防、控制中心、站内客运设备、站台门、车辆基地、防灾、环境保护及工程筹划等。
1总 则
1.0.1 为统一成都地铁工程设计标准,使设计符合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适应地方特点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采用钢轮钢轨并使用常规电机驱动列车、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00 km/h的新建地铁工程设计。改建和扩建的地铁及其他轨道交通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 地铁设计应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功能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资源共享以及可持续发展和以运营服务为先的建设原则。
1.0.4 地铁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