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7/T 5127-2018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Standard for assessment of preabricated builing
2018-09-17发布
2018-11-01实施
前 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主体结构评价;5.围护墙和内隔墙评价;6.装修与设备管线评价;7.标准化设计和信息化技术;8.评价等级划分。
1 总 则
1.0.1 为促进山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山东省民用建筑的装配化程度。
1.0.3 本标准采用装配率评价建筑的装配化程度。
1.0.4 装配式建筑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