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3(J)/T 8320-2019
备案号∶ J14762-2019
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criteria for determining potential risks of major safety accidents in construction
2019-10-01 实施
2019-07-26 发布
前 言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19)27号),由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有关单位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7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施工管理重大事故隐患;5.分部分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6.施工作业重大事故隐患;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本标准由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建设工程标准编制研究中心负责管理。
1 总 则
1.0.1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规要求,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
1.0.3 建筑施工中,当存在本标准描述事故隐患条款情况之一时,即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1.0.4 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