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1/T 1667-2019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存储标准
Data storage standard for cos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2020-01-01实施
2019-09-27发布
前 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质监发〔2018〕20 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内容共分6个章节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设项目数据∶5、单项工程数据;6、单位工程数据;7、数据结构。
1 总则
1.0.1 为建立北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存储标准,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数据能在不同应用系统中进行数据识别、转换,为指数指标采集、计算机辅助评标提供统一的数据标准,实现造价数据资源的共享,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的存储。
1.0.3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的存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