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1/T 1740-2020 备案号∶J15036—2020
住宅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21-01-01实施
2020-07-02发布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实施,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2015)22号)的要求,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
科研成果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本规范的编制工作。
本规范共分12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技术经济指标;5.套内空间;6.公共空间;7.住宅设施;8.室内环境;9.建筑
结构;10.建筑设备;11.建筑电气;12.管线综合设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5.7.3 条、第5.8.2条、第5.8.3条、第 6.1.2、第6.1.11条、第6.1.12条、第6.4.1条、第7.5.8条、第8.2.4条、第8.4.1 条、第8.4.2条、第 10.2.17 条、第10.5.4条为本规范强制性条文,以斜体字标志的为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强制性条文,均必须严格执行。
1 总则
1.0.1 为适应北京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住宅设计水平,满足居民对居住品质、居住功能、居住环境和居住安全等多方面的要求,针对北京市的地方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城镇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
1.0.3 住宅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等有关规定,适当应用新能源,实现住宅建设可持续发展。
1.0.4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