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130-2010
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729-2010
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天然气转换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iping Gas System of LPG Comverting to NG
2010-11-23发布
2011-02-01实施
前 言
根据原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建设厅2008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闫建科【2008】3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含∶总则、术语、准备工作、中压管网转换、低压管道转换、用户设施转换、安全防范、验收。
1 总 则
1.0.1 福建省现有使用的管道液化石油气将逐步转换为天然气,为使天然气转换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安全稳定供气和用户安全使用天然气,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管道液化石油气供应区域内的已建液化石油气气化站、瓶组气化站出站管道第一道控制阀门之后的中压管网、调压箱(或柜)、低压管道及户内燃气设施的天然气转换及验收。
1.0.3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天然气调压计量站的调试、置换和验收,以及工业企业为生产、生活配套的自用燃气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不适用本规程。
1.0.4 中压管网、调压箱(或柜)、低压管道及户内燃气设施的更新、改造、转换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