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4/T 1469-2021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s of urban residential areas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徽省市 场监督 管理局
施行日期∶2 0 2 1 年 1 0 月 3 0 日
前 言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城市再生水管网工程技术标准"等66项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1〕22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0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定义;3.供配电系统;4.变电所;5.低压配电系统;6.配电线路敷设;7.变配电装置;8.电能计量;9.防雷与接地;10.施工、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调整了用电负荷等级规定;
2.增加了对变配电设施及用房的防涝规定;
3.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及本标准实施反馈意见对标准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1 总 则
1.0.1为在居住区供配电系统工程建设中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居住区 20kV及以下供配电系统的工程建设。
1.0.3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工程建设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
1.0.4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工程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1.0.5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工程建设中采用的设备、元件和器材,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并应优先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和节能环保型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
1.0.6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工程建设,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