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21/T 1342-2021
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compiling and filing
2021-07一30 实施
2021一06一30 发布
前 言
本规程是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15年辽宁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辽住建科(2015)4号)的要求,由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等单位对《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DB21/T1342-2004进行修订。编制组在修订过程中,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调查分析,认真总结辽宁省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并广泛征求有关科研、教学、档案管理、监理、施工、质监、检测等单位的意见,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分8 章和 7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编制方法与组卷要求、建筑工程文件的归档、建筑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建筑工程电子档案管理等。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调整、优化基本规定内容∶
2. 按国家现行标准,调整建筑工程归档文件名称及范围;
3.新增电子文件的归档格式及电子文件的存储媒介;
4.新增关于立卷流程的要求;
5. 新增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
6.取消工程档案预验收,将工程档案验收纳入联合验收环节;
7.调整电子工程档案与计算机管理的相关要求;
8.调整相关组卷表及表式∶
9.新增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的项目、规则及取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