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1/T 310-2021代替DB11/T 310—2012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information system of digitized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city
2021- 07-01实施
2021 -03- 29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 310—2012《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与DB11/T 310—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原文中对系列行业标准的引用内容相应改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引用;
——增加地理空间数据内外网交互使用管理要求(见 6.1);
——增加了新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新的术语和定义(见 2 和 3);
——增加信息采集的数据内容和规范要求(见 5);
——增加市级与区级、区级与街道(乡镇)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定义、规范(见 4.4);
——增加互联网模式下系统安全和交互规范要求(见 6);
——修改了业务流程(见 4.2,2012 年版的 4.2);
——修改了数据更新的内容及位置(见 5.8,2012 年版的 7);
——删除了附录 D(见 2012 年版的附录 D);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