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地方标准>DB31/ 199-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 199-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资料类别:地方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28.2 M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1-01-24 10:50:05



推荐标签: 标准 污水 db 排放标准 31 综合 199 199 综合

内容简介

DB31/ 199-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 199-2018代替 DB31/ 199-200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2018-12-01 实施
2018-11-22 发布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对 DB31/ 199—200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进行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范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于 1997 年 11月首次发布,2009 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对 DB 31/ 199—2009 的主要修订之处如下∶
——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删除了原标准对个别行业的特别要求;
——调整了标准分级;将原第一类污染物两个级别的排放标准调整为执行同一级别的排放标准,将原第二类污染物三个级别的直接排放标准调整为两个级别;
——增加了间接排放和协商排放的规定;
——调整了污染物控制项目;增加了总锑、总铊、总铁、二氯甲烧、硝基酚、硫氰酸盐、多氯联苯、滴滴涕、六六六、壬基酚、六氯代-1,3-环戊二烯、苯胺和多环芳烃、苯系物总量共14 项污染物控制项目;取消元素磷污染物控制项目;将现行标准的可溶性钡、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硝基苯类(以硝基苯计)、总大肠菌群(仅针对涉及生物安全性的废水)等4项指标分别调整为总钡、五氯酚及五氯酚盐(以五氯酚计)、硝基苯类、粪大肠菌群;将现行标准的二甲苯总量调整为1,2-二甲苯、1,3-二甲苯和1,4-二甲苯3 个项目;
——调整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收严了总汞、总镉、化学需氧量等 63个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
——更新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测定分析方法。
本标准是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排污单位应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上一章:DB51/T 1727-2014 再生资源回收服务规范 下一章:DB31/T 8-2020 托幼机构消毒卫生规范

相关文章

DB14/ 1928-201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2/T 356-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3/ 2171-2020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DB13/2171-2015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DB64/T 700-2011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DB31/1405-2023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11/890-20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 726-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