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7/ 2801.4-2017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业
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Part4: Printing industry
2018- 06-07 实施
2017-12-07发布
前言
DB37/28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分为七个部分∶
——第1部分∶ 汽车制造业;
——第2部分∶ 铝型材工业;
——第3部分∶ 家具制造业;
——第4部分∶印刷业∶
——第5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
——第7部分∶ 其他行业。
本部分为DB37/2801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