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22/T 1095-2017 代替 DB 22/T 1095-006
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规范
The norm of inspection for slaughtering edible dog
2017-06-08实施
2017- 05- 08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替代DB22/T 1095-2006《肉用犬屠宰检疫监督技术规范》,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部分将“肉用犬”修改为“食用犬”。
——“术语和定义”增加了“胴体”和“同步检验”的概念。
——“检验内容”增加了为狂犬病、布鲁氏杆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旋毛虫病及肉品质量卫生。
——“检疫程序”部分增加了申报检疫项目。
——增加了疫情报告和人员防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