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7.220.20
CCS N22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698.61—2021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6-1部分:软件要求终端软件升级技术要求
Data acquisi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electrical energy —
Part 6-1: Software requirement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erminal software upgrade
2021-01-07发布
2021-07-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DL/T 698.61—2021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6-1部分:软件要求 终端软件升级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电能表及其通信单元(以下简称终端)软件升级模型、功能要求、安全要求以及检测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终端软件的远程和本地升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698.1—2009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1部分:总则
DL/T698.45—2017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4-5部分:通信协议-面向对象的数据交换协议
3 术语和定义
DL/T698.1—2009、DL/T698.45—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能组件smart component终端中具备内置处理器或虚拟处理器,采用软件程序使其实现独立功能的组件。
3.2
软件模块software module
终端中具备独立功能的软件程序,形式包括操作系统、驱动程序、应用程序等。
3.3
软件升级software upgrade
对终端进行软件模块的传输、安装、更新、卸载等操作。
3.4
目标设备target device
待软件升级的终端。
3.5
升级软件库software library for upgrade对目标设备进行软件升级的软件模块集合。
3.6
升级管理站management master station for upgrade
具备收集和维护下级终端的版本信息、管理自身升级软件库、更新下级升级管理站升级软件库、升级目标设备软件模块等功能的终端或系统。
3.7
升级管理系统upgrade management system包含升级管理站的功能,具备升级软件库建立、升级策略制定、安全认证、软件入库及软件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