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59.080.40
QB
CCS Y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5597—2021
人造革与合成革工业 绿色园区评价要求
Artificial leather and synthetic leather industry—Evaluation requirements forgreen industrial park
2021-03-05发布
202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QB/T 5597—2021
人造革与合成革工业 绿色园区评价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造革与合成革工业绿色园区的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等。
本文件准适用于人造革与合成革行业各类国家级、省市级开发区、产业基地、城镇工业地块的建设和管理,可作为人造革与合成革工业绿色园区的评价依据,建设规划编制、建设成效评估的技术依据,其他相关工业绿色园区建设亦可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对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28工业余能资源评价方法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878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HJT 176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QBT4343合成革用水性色浆
《合成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
年第21号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绿色园区industrial green park
由政府集中统一规划,土地集约利用,功能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和园区管理水平高;园区企业施行绿色设计、清洁生产、污染预防、资源能源高效综合利用;人与园区、环境和谐统一、协调发展的工业区域。
4评价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园区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发展政策。
4.1.2应完成国家或地方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近3年内无重大环保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