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03.220.40
CCS R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951-2022代替JT/T951一2014
进出境件杂货船舶理货业务规程
Rules for business of tallying break-bulk cargo carried by entry-exit general cargo vessel
2022-01-13发布2022-04-1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进出境件杂货船舶理货业务规程
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境件杂货船舶理货业务的一般要求,以及准备、实施和后续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航行国际航线件杂货船舶载运的外贸进出口件杂货理货业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T950进出境件杂货船舶理货单证JT/T1317理货行业服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理货业务business of tallying收集、整理货物信息,理清货物数量,检查货物表面状况,分清货物标志和残损,编制货物实际积载图,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出具相关证明,提供相关信息等的服务工作。
3.2理货依据base of tallying反映船舶所载货物名称、数量、标志等信息的单证。
3.3理货单证tally documents载有船舶理货信息及相关信息的单据、文件。
3.4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port tally operator在港口区域内从事理货业务的经营人。
3.5理货人员tally clerks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的理货员,理货组长,业务员、业务主管等人员。
3.6委托方client船方及其代理人、货主及其代理人、港口经营人等理货服务的购买方。
4一般要求
4.1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按相关规定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