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01.140.20
CCS A 14
WH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
WH/T96-2022
公共图书馆年度报告编制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compilation of annual reports of public libraries
2022-01-29发布2022-04-29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
公共图书馆年度报告编制指南
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图书馆年度报告编制的原则、方法、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以及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其他类型图书馆或相关机构可参照使用本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注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191一2009信息与文献图书馆统计WH/T47一2012图书馆数字资源统计规范WH/T70一2020(所有部分)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WH/T87一2019(所有部分)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WH/T89—2020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业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公共图书馆public library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
3.2年度报告annual report年报通常以一个自然年作为一个编制周期,用以反映公共图书馆或总分馆体系年度建设、管理及服务状况,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并公布主要业务数据与服务数据的书面材料。
3.3总分馆体系main-branch library system在一定行政区域内,以区域内居于主导地位的图书馆为总馆,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图书室等为分馆或基层服务点,实行文献信息的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调配与通借通还,实现共建共享的服务体系。
【来源:WH/T89一2020,3.1,有修改】
3.4总馆main library在总分馆体系(3.3)中发挥主导协调作用,向分馆(3.5)或基层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的图书馆。